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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達電子工程師監守自盜要賠140萬 另涉偷廣達電腦還得再賠

新北市林姓男子於台達電子平鎮廠擔任工程師期間,3度偷竊廠內IC半導體晶片,數量達9980顆,變賣得手59萬3000元,桃園地方法院今(14日)依竊盜罪,判處他1年5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須賠償台達電子140萬元;桃園地檢署指出,林男另涉嫌偷竊他曾任職廣達電腦的CPU與記憶體,變賣得手923萬元,同樣依竊盜罪嫌起訴,目前審理中。

30歲林男疑因私人債務問題,數度將歪腦筋動到他任職的公司頭上,檢方調查,去年9月5日、9月21日、10月17日晚間,林男利用值夜班,侵入倉庫並開啟台達電子平鎮廠內放置IC半導體晶片的防潮櫃,偷竊5種型號的晶片,再放入個人背包中於下班時帶離平鎮廠,得手晶片總數為9980顆,賣給不知情的徐姓男子,得手59萬3000元。

台達電子發現IC半導體晶片短少,追查發現林男涉案,報警提告,林男被移送桃檢偵辦過程,又被發現他也曾於去年2月到6月間,9度潛入他曾任職的廣達電腦,冒簽其他員工的名字後,進入冶具室偷竊CPU與記憶體,變賣得手金額高達923萬元。

桃院今針對林男偷竊台達電子平鎮廠產品部分宣判,法官認為林男坦承犯行,罪證明確,因他觸犯竊盜罪,處有期徒刑1年5月,緩刑3年,須對台達電子的損害賠償140萬元;至於林男涉嫌偷竊廣達電腦產品部分,目前仍審理中,估計除牢獄之災外,同樣也須負擔損害賠償。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