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農委會委託張善政的研究案被爆抄襲,某台大副教授在「臉書」上發言稱「農委會的委託案,委託的對象是國際知名、領導企業,張善政只不過是企業法定代理人。民進黨的打擊對象,居然是宏碁公司,而不是張善政」。張善政也在「臉書」說:「綠營請衝著我來,別傷害本土企業」。
2.他們的意思是研究案是「宏碁」向農委會申請的,張善政只是「被委託」成「計畫主持人」,所以一切責任在「宏碁」,而不在張。但「宏碁」的「法定代理人」應該是董事長或總經理,怎麼會是張?他只是副總經理。所以,張知道「宏碁」是「台灣之光」,所以拿來當墊背;張現在仍是「宏碁」的獨董,「宏碁」恐被張拖累,真的要一頭栽進去?
3.任何向政府申請的委託研究案,在申請之初都要寫一份「企劃書」,說明該計畫的初步規劃,這一定是「計畫主持人」寫,怎麼可能是「宏碁」寫好後得了標,再「委託」張善政擔任「主持人」?難道這位副教授沒參與過政府的委託研究案?
4.我們在學校申請政府的委託研究案,校長不會幫你寫「企劃書」,誰要申請誰去寫,並擔任「主持人」,承擔所有的責任,校長不會是「主持人」。雖然最後是由校方、校長與政府單位的首長簽約,但那只是「形式」,現在「宏碁」也是這個角色。而且校長也不會親自去簽,都是委託「主持人」代表。
5.這位副教授說「宏碁的農委會委託案,是政府機關採購的《收集資料案和政策推廣案》,根本不是《學術研究案》,也就根本沒有學術《抄襲》的問題」,請問政府需要花5736萬去「收集資料」?簡直不可思議。退一萬步說,就算是收集資料也要註明資料來源與出處吧!而張善政的計畫題目是「農業電子化發展策略分析與規劃」,「策略分析」當然就是「研究案」,哪裡是「收集資料」而已?
6.如果這個案子真是「政策推廣」,就是舉辦一些活動來宣揚政策,那何必寫研究報告?只要附上推廣的時間、地點、參加者與照片就可以了。然而,就算是「政策推廣案」,難道就可以抄襲?那日後政府的委託研究案,因為政府不是學術機構,所以也不算「學術研究案」,算「政策研究案」,因此可大抄特抄?
7.張善政現在一定很擔心,這個農委會的委託研究案還有什麼問題被挑出來,因為所有的資料帳冊全都在陳吉仲手上,那才是大麻煩,不單是研究倫理的問題,可能還有詐欺、背信等刑事責任。何況只有這個案子?他是康乃爾大學土木博士,回國後擔任台大土木系教授,再轉進「宏碁」 與「google」 ,有實務經驗而非只是學術象牙塔裡的蛋頭學者。
8.張善政在2008年馬英九當上總統後,嶄露頭角,成為色彩偏藍的高科技專業經理人,當時的政府當然希望與他多合作,他也樂意藉由這些研究案讓自己擁有更多資源,所以是互蒙其利。只是現在每一個研究案都可能是顆地雷,張如果繼續選下去就會一一引爆。誰叫當初林智堅的論文案被國民黨打的那麼狠,現在的回力鏢當然力道更強了。
原文出處 范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