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朋友,也是立法院「化石級」的資深國會助理詹守忠,幾天前在他的臉書貼出一張20多年前的立法院議事公報記錄。內容是1997年《公共電視法》立法前的議事質詢,記載的是守忠的前老闆盧修一對《公共電視法》的看法。
盧修一當時是民進黨團唯一一位反對《公共電視法》立法的成員,他於《公視法》行將三讀前表示:「在中國國民黨政府文化下,公共事業或國營事業一直不被看好,因此,國營事業應該民營化;台灣已經民主化、自由化與多元化,應讓民間社會的資源與力量自由發揮,不需要政府介入太多⋯⋯(台灣)不必另起爐灶,成立公共電視台,再給它許多條件限制,將來又不給它許多糧食及資源,讓它必須自謀生路、自尋發展,這可能不是一種負責任的做法。」
盧修一一定沒想到,他的遺孀陳郁秀後來竟成為公廣集團成立以來,任期最久的董事長。而當時並未強力反對,只是想「嚴肅地在國會殿堂留下記錄」的「盧仔」可能也沒想到,他最後竟一語成讖,幾乎完全預言了公共媒體在台灣的發展與困境。
從媒體自由化到公共化,既是早年反對勢力用以結合自由派學者對抗威權壟斷廣電資源的利器,也是對應後來媒體財團化、私有化的重要號召。不過,儘管媒體自由化的訴求在對抗威權壟斷、解禁媒體時獲致了若干成果;但在公共化過程卻始終舉步維艱,其關鍵原因有二:
第一、早年的媒體自由(公共)化是用以對抗國民黨威權壟斷,國民黨是被改革者,這使得國民黨不論執政或在野,始終對媒體自由(公共)化的主張抱持敵意,認為這只是民進黨假公共化之名行黨派化之實,此從《公共電視法》董監事舉世無雙的高門檻設計,以及歷來國民黨對公視組成的抵制都可印證。當媒體公共化無法成為台灣政治上的共識,甚至成為彼此對抗的工具,所謂的公共化自然步履蹣跚。
第二、媒體自由化以後,一般民眾對媒體公共化無知且無感。在推動公共媒體已沒有政治利多,甚至可能成為燙手山竽的情況下,早已經成為執政者的民進黨態度也隨之消極。所謂的公廣集團只要「不出事」就好,執政者根本無意耗費自己的政治籌碼與資源,為建構一個更好更完善的公廣集團而努力。
以這次出事的華視為例,持平而論,過去兩年來,華視全面揚棄監視器新聞,讓新聞畫面潔淨化,大量提高國際新聞及公共議題的比重,既不聳動也不羶色,比起多數的新聞台,都更接近傳播學者理想中的新聞典型。不過,當出現這起誤登跑馬新聞的鳥龍事件後,在野黨如獲至寶,猛轟民進黨政府要「負責」,論者更以為這是「政治介入華視經營」所導致。一時之間,公共媒體又變成政府必須負責的媒體,而一般人根本分不清所謂公共媒體與政府媒體的區別,公廣集團形象已受到重創。
華視新聞出現如此低級錯誤,很明顯與其製播及編審的人力不夠(好)有關,一如現任華視也是公視董事邱家宜投書本報所言:「華視經營陷入目前嚴重困境,究其根本,是因為公視被《公股處理條例》交付任務,卻沒有獲得任何公共預算來挹注華視的公共化任務。縱使法條昭昭在目,公視在現有九億預算下自身難保,十幾年來只能任由華視在電視市場中隨波逐流⋯⋯政府在施政與法律上的結構性矛盾,最終導致華視變成一『廣告置入』加『政府標案』之綜合體,光責怪華視,並不公平。」
簡單講,這是個官不官,民不民,政府不願將資源給它,卻又交付它政策任務的怪異媒體。這現象不僅發生在華視,也發生在一直阮囊羞澀的公視。去年政府原本有意委託公共電視成立每年預算達十億元的國際英語頻道,此金額甚至超出公視的年度預算,原本是公視改善體質、拓展自己影響力的好機會,但卻引來幾名公視董事及傳播學者「交付大外宣」政策的質疑。最後,民進黨政府索性收回成命,將國際英語頻道任務交付給「純政府媒體」中央社,也平白錯失一次壯大公廣集團的契機。
對執政的民進黨而言,公共媒體的問題已經變成一個既沒有選票,也沒有掌聲,而一旦介入挹注還會引來「有意干涉媒體」的議題;既是如此,就讓一切維持現狀,只要不出事就好。從這個角度來看,華視(當然也包括公視)的問題不是政府介入;相反地,它根本是政府不願挹注資源,任由公廣集團自生自滅所造成的惡果。
現在再回頭看,實在不能不欽佩盧修一25年前的遠見。不過,台灣的公共媒體政策已然在路上,所有人都必須正視華視、公視乃至於整個公廣集團現在所面臨的結構困境與財務困境;尤其是身為執政黨且對台灣媒體公共化有過承諾的民進黨。如何知人善任,並提供必要的政治支持與資源挹注,健全台灣公共媒體的發展,既是民進黨政府的責任,也是它的義務。
原文出處 陳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