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文化財廳3月24日表示,“作為代表我們韓國民族認同感和價值的傳統生活習慣和傳統知識’穿韓服’將被指定為新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文化財廳將從當天開始,在30天的預告期間收集各界意見,並通過非物質文化遺產委員會的審議,最終決定指定與否。
文化財廳認為“穿韓服”值得被指定為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因如下。穿韓服具有悠久歷史,在韓半島內廣泛傳承;從古墓壁畫、新羅土偶、中國史書等相關文物和記錄中可以確認其歷史;穿韓服有關歷史、美學、設計、時尚、技術、經營、產業、教育等全方位的學術研究非常旺盛,其研究內容作為學術研究材料具有很大的價值和可能性;以家庭共同體為中心,韓服在節日、禮儀上用作禮賓服飾的習俗至今仍在存續;目前通過多種傳承共同體,穿韓服有關的傳統知識仍在持續並傳承。
但是,考慮到“穿韓服”是整個韓半島國民傳承和享有的文化,未對特定擁有者和擁有團體予以認可。與穿韓服一樣,只有項目本身被指定為的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醃製辛奇(韓國泡菜)”、“釀製韓國醬料”、“火炕文化”、“人參栽培和藥用文化”等共14種。文化財廳正對被指定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開展旨在促進傳承的各項事業。
據韓國文化財廳推測,韓服在三國時代其基本形態得到完成,之後發展為一種固有文化,到朝鮮時代其典型風格得到確立。據悉,“韓服”一詞是在1876年開港以後,隨著西方文物的流入,為區分西方服裝和韓國傳統服飾而使用的單詞,但很難確定是誰在何時首次使用。但在朝鮮王朝文獻《承政院日記》1881年的記錄中出現了“朝鮮衣”的表述,1894年日本新聞報導中出現了“韓服”一詞,可見韓服在當時也蘊含著韓民族的生活文化、社會結構、民族精神。
韓國文化財廳相關人士強調,“韓服對我們韓民族來說不是單純的服裝,而是祈願家庭共同體安寧、具備禮儀的重要媒介,因此是非常重要的非物質文化遺產”。
原文出處 韓國中央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