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娛樂場所要完成三劑疫苗接種
從業人員則需完成2劑以上疫苗接種
可出示健保卡或健保APP數位證明
違者將開罰1萬5千元
即時新聞 廖威凌報導
因應疫情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在3月27日公告最新防疫措施,要求進入特定娛樂場所的顧客必須接種三劑疫苗,而場所從業人員則需接種2劑以上,花蓮警方針對新防疫規定27日晚間實施聯合稽查與取締,同時也針對最新防疫措施來加強宣導。
疫情指揮中心於3月27日公告,要求進出入特定娛樂場所的顧客,需要提供接種三劑的證明,工作從業人員含流動工作人士,皆應完成接種疫苗二劑且需滿14天才可上工,如果第二劑已經滿3個月者就必需完成第三劑接種,否則都將視為違反規定,可依反傳染病防治法裁罰3000元至1萬5000元
花蓮警方27日晚間動員20餘名警力,配合花蓮花蓮縣政府聯合稽查小組至花蓮市區17處特定娛樂場所加強稽查與宣導,顧客及工作人員可出示健保卡,以健保上貼有的接種貼紙來進行查核,若沒帶健保卡者也可出示健保APP上的數位接種證明,或者使用IPHONE錢包IOS15.4最新的疫苗卡證明,以利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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