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三天,大法官關於原住民狩獵的釋憲,老番有中文障礙,有看沒懂,卻因上課也講傳統槍砲,所以講一下話,避免被罵歷史研究者缺席。
大概十六世紀中葉以後,臺灣響起槍砲聲,中國書說「嘉靖末,(原住民)遭倭寇焚掠,乃避居山。倭善鳥銃,鏢不能禦也」。
敘述有對有錯,但臺灣這時開始有槍聲,錯不了。打槍,一開始是前膛式的火繩槍,史稱倭銃,或因射程遠可打天空之鳥,因而也稱「鳥銃」。
倭銃,不少是臺灣福佬人祖先,亦即漳州與潮州人偷偷自製,據說有些成品還不下於日本種子島的「鐵砲(=火繩槍)」。
明清之交,中國人大屠殺中國人之時,武器當然得更新,才能斃敵數千數萬,完成開疆拓土統一大業。
文獻上,可看到官民不斷在改良鳥銃,福佬人後來還發明打鹿的「鹿銃」,「今賊與我師對敵,用鹿銃在前,排鎗在後,我兵與賊對壘俱用排鎗,我兵排鎗不能到賊,而賊之鹿銃早到我兵之身,所以中傷甚多」。
文中的「賊」,就是反清復明驅逐韃虜的中華民族英雄,「我師我兵」,當然是北京大清中國的正統人民解放軍。
當時,臺灣這邊「反攻大陸」的東寧國軍將領,「每令卒數百持鹿銃、鳥鎗,渡河衝擊」,銳不可當。
鄭清最後海戰,雙方都使用鹿銃互打。槍砲聲不止迴響海上,後來深山的原住民也深知厲害,「潛購鹿銃而藏之」,「生番……多置鹿銃」。
原住民的銃、銃子從哪兒來?當然不是「自製」,研究臺灣史的人都知道,是「漢奸」賣的啦,漢番禁界賣得特別厲害,有圖為證。
後來呢,蠻南話的「鹿銃lo̍k-chhèng」變成無價值之物,貨源既斷,原住民在廣大深山裡狩獵,當然得自立更生,自製槍枝(模仿各時代持續進步的各型步槍咧),甚至自己研發撞擊火藥(老番學生鄭光博教授講的)。當然,原住民非軍火專業,自製槍枝的危險性也與之俱來。
總之,這個自製獵槍的原住民「傳統」,多少是一種美麗誤會,一定得修正。不然,法律講了老半天,又是「剩一箍鹿銃」無用處。
講到這裡,老番忍不住要問:小時用「空氣槍」打雀鳥,不知此類槍枝能否合法購買懷舊?
原文出處 翁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