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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重大歷史懸疑案件調查辦公室 : 【谷名倫墜樓事件】電影明星之死,是誰推了一把?


「演員谷名倫跳樓自殺!」

斗大的報紙標題,刺入每一位觀眾跟粉絲的心房。 1978年12月24日上午9點15分,平常都在大銀幕上出現的電影明星谷名倫,在光復南路現身了──他從高空墜落的遺體癱在地上,容貌依舊英俊,卻蒙上了一層死亡的陰影。這一年,他還只有29歲,剛跟女歌星張璐訂婚,眾人眼中已是人生勝利組的他,星途正要變得更光亮。

──然後他就死掉了。俊俏的臉龐跟燦爛的笑容,只能留在電影中讓人回味。

明星人生的最後一幕 那麼帥氣、優秀的年輕演員,為什麼會跳樓自殺?人們為他哭泣、感嘆,回憶著他在《雲深不知處》、《在水一方》、《日落北京城》、《黃埔軍魂》等經典電影留下的影像,銀幕上的他將會永遠保持那陽光的笑容,但現實中的他卻再也聽不見愛他的人求他回來的聲音了。

谷名倫之死打擊的不只是電影觀眾。他是個名演員,卻也是雙親寵愛的獨子、張璐熱戀的未婚夫、明星胡因夢與劉文正等人的好友。要說有誰為他的死肝腸寸斷,莫過於這些深愛他、理解他、支持他的人們。

如今,他們深愛的「涵涵」──谷名倫的小名──沒有留下隻字片語,就這樣墜樓身亡了。警方調查現場,只在他身上找到一個有3000多元的皮夾,以及一張印著「年年有餘」的小卡片,背後用鋼筆寫著谷名倫之名。

經過家人認屍,檢察官邱朝象與法醫高坤玉也來到現場勘驗,確認他是「自殺身亡」。

谷名倫那天早上應該要去大陸大樓拍攝新片《落花流水春去也》,然而根據電影公司的林姓女職員指稱,谷名倫那天沒有去在6樓的片場,倒是按了10樓的按鈕;演員林鳳嬌也看見谷名倫離開大陸大樓,獨自走向隔壁的光復大樓──就是谷名倫墜樓之處。

檢察官邱朝象訊問一個目擊谷名倫墜樓的小孩,小孩稱谷名倫當時在光復大樓12樓,雙手攀住窗戶,面部向內,兩腳伸出,然後放開雙手,以頭上腳下的姿勢墜落地面。因為雙腳先著地,他的雙腿骨折穿出皮肉,內臟重傷而亡。以跳樓自殺來說,這個姿勢不太尋常;不過檢警研判,谷名倫可能在自殺之前心生恐懼反悔,試著攀附牆壁卻摔落地面,這樣似乎就解釋了自殺的疑點。

但這還是不能說明他自殺的原因。為什麼一個星途跟愛情都一帆風順的29歲男人,會選在盛年時自殺身亡?熱愛表演事業的谷名倫,不僅拿過金馬獎最佳男配角,最近演出的電影《黃埔軍魂》也受到好評。莫非在這光鮮亮麗的表面之下,他有甚麼不為人知的痛苦嗎? 谷家父母和未婚妻張璐很快就跳出來指稱:沒錯,谷名倫的心中確實藏有莫大的痛苦。造成這一切痛苦的不是別人,正是被谷名倫視為「恩師」,同時也是拍攝《黃埔軍魂》的導演:劉家昌!

墜樓案揭發的演藝圈黑幕

劉家昌跟谷名倫的死,有甚麼關係呢? 根據谷名倫之父谷風的說法:就在12月22日,即谷名倫死前兩天,他接到劉家昌手下一名劇務的電話,請他參加國防部23日為《黃埔軍魂》所設的頒獎典禮,但隨後不過20分鐘,卻又打電話來叫他不用去了。隔天23日,谷名倫看見頒獎名單上面有10個人,有男主角柯俊雄,卻也有只露一下臉、連台詞都沒有的演員得獎,但戲份僅次於柯俊雄的自己卻完全沒有份,當下情緒極為激動。

「這太過份了!這太過份了!」

據說谷名倫看到得獎名單,氣得全身發抖。 谷名倫一向是非常認真的演員,他對表演充滿熱情,從年輕時就立定志向要以戲劇為業。他的電影圈好友對他敬業的人品非常讚許,不過也擔憂他鑽牛角尖的個性。周丹薇就說:「谷名倫的開朗是表面的,他什麼話都放在肚子裡不講出來。」 這麼認真又壓抑的熱情演員,遇上了導演劉家昌。 谷名倫拍的第一部片就是劉家昌導的《雲飄飄》,他也因此一直視劉家昌為引領自己的導師。然而,這份美好的師生關係很快起了變化。

劉家昌是一個以嚴厲出名的導演,據說在拍攝《黃埔軍魂》時,他與谷名倫就多有爭執,谷名倫甚至被氣到說未來不會再拍劉家昌的電影。劉家昌到底說了甚麼?根據劉家昌本人說法,他只是比較嚴厲的糾正谷名倫演出;但谷名倫好友胡因夢卻以文章為他抱不平:「拍戲時他不知受過多少令他難堪的戲弄和侮辱。這些戲弄和侮辱,都不是一個好導演應該加諸演員身上的。」

無論谷名倫與劉家昌在專業上如何爭吵,他與他的親友都沒有想到,如此認真奉獻演出《黃埔軍魂》,戲份等同男二的谷名倫,最後居然連路人甲都比他優先得獎。流言與控訴隨即四起,說是劉家昌與國防部「喬」得獎名單,不知道是他討厭谷名倫,還是仗恃谷名倫把自己看成恩師便可隨便對待,總之他最後把谷名倫喬出了名單之外。根據中影公司總經理明驥的說法,頒獎名單確實是劉家昌擬定的。這些黑暗內幕,導致這位敏感的年輕演員選擇輕生。

反覆無常的劉家昌 輿論的風向紛紛指向劉家昌就是害谷名倫想不開的「兇手」,那麼劉家昌本人對這些指控的反應如何呢? 自然地,劉家昌極力否認自己跟谷名倫之死有任何關係,事件發生之初,他除了表達哀悼之情,也表示自己「想不通」谷名倫為什麼要輕生。

雖然自認不用負起責任,劉家昌卻在谷名倫墜樓後的第二天上午,到谷家向其父母下跪道歉。他一邊積極張羅谷名倫的後事,一邊向谷風說:「我對不起涵涵,從今天起,請您就把我收做你的兒子吧!」看到劉家昌如此有誠意的致歉,原本極為氣他的谷風和陳麗雲,也稍微緩和下來,表示原諒他。

不過劉家昌在人前這麼說,在人後又是另一種表現。他一方面讓《黃埔軍魂》的其他演員柯俊雄、徐康泰等人出來為他叫屈,自己則告訴媒體谷名倫是因為跟張璐婚事出了問題才自殺;另一方面,劉家昌才剛說要當谷家義子不過幾天,就在12月28日瞞著所有人秘密赴美,還用朋友的小孩當掩飾,假裝自己是個攜眷的普通旅客。他原本還說要辦妥谷名倫的後事,現在也完全丟著不管,說走就走。如此短暫又敷衍的「孝道」,讓谷家父母氣得半死,更加認定劉家昌就是害死兒子的兇手,雙方為此徹底決裂。谷家父母寫了一本《劉家昌還我兒子來》,沉痛控訴劉家昌在谷名倫之死扮演的角色,臭名也因此久久纏著劉家昌不放。 劉家昌就這樣在美國躲了10多年,直到1999年才返回台灣。在柯俊雄的護航之下,他立刻出來為自己喊冤:谷名倫不但不是自己害死的,他甚至不是自殺的!

柯俊雄為劉家昌提出一個說法,谷名倫當時拍攝電影《落花流水春去也》,裡面有一場自殺戲,他就是為了排練,結果不慎墜樓身亡。有心人士將之連結到前幾天的國防部頒獎事件,害得劉家昌導演蒙受不白之冤。劉家昌本人不僅附和柯俊雄之說,還以一副受害者姿態現世,表示他是為了國家,才擔負起谷名倫之死的責任多年。

不過,這個說法很快就被《落花流水春去也》的導演宋存壽打臉,他表示這部電影根本沒有自殺戲場面,何來排練之說。更何況,谷名倫要排練也應該在大陸大樓,為什麼要跑去隔壁的光復大樓?對照種種細節,柯俊雄與劉家昌的「排練意外」說顯然不太合理。

如果谷名倫真的只是意外身亡,劉家昌心無所愧,又何必要平白去擔起所謂責任呢?為什麼不出面向谷家父母跟社會大眾說明真相?顯然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劉家昌確實對谷名倫走上絕路有直接或間接的影響……但另一種解釋,則藏在回台灣的劉家昌的詭異話語中。

「我是為了國家。」 一個演員之死,怎麼會扯到國家去?

自殺或他殺?

蔣孝武介入陰謀論 谷名倫之死,表面上看起來是一個自殺事件,卻藏有不少神秘的疑點。

比方說,跳樓自殺之人通常是面部朝外,縱身一躍;但谷名倫被目擊者看到時卻是「面部朝向大樓,雙手攀著窗戶」,最後鬆手以頭上腳下方式墜地,他雙腳骨折突出皮肉的死法也能佐證目擊者的證詞。這並不像尋常的自殺事件,而且谷名倫也沒有留下任何遺書或隻字片語,以他和父母、未婚妻、友人的親密關係來說,這也很不尋常。

谷名倫真的是自殺的嗎?

1988年3月25日到31日發行的黨外周刊《民進時代》就提出了「他殺」的論點,表示谷名倫墜樓絕非自殺,劉家昌真的揹了黑鍋。那麼他是為誰所揹的呢?

「國家」。沒錯,就是1978年當時還覺得「國家就是我家」的蔣家二太子──蔣孝武!

這篇報導主要探討的是蔣孝武與國民黨情治機關的密切關係,以及他與其弟蔣孝勇相互爭奪權位的腥風血雨,並說明蔣孝武為什麼會操之過急,動用軍特力量除掉江南,反而導致自己跟蔣家失去王朝傳承的機會。其中一項原因,就是蔣孝武的私生活太不檢點,喜歡到處留情,演藝圈的美女明星自然都逃不出他的獵豔名單。

據說,張璐就是被蔣孝武看上的女人之一。

問題是,張璐已經有了感情甚篤的未婚夫谷名倫,蔣孝武難以介入。但對於要甚麼有甚麼,國家就是蔣家的太子來說,一個小小演員會是問題嗎?根據本篇報導,蔣孝武派了幾個特務要給谷名倫一個「教訓」,不過在教訓過程中不小心讓他摔下樓,就這樣「被自殺」了。

谷名倫死前之所以雙手攀住窗戶,可能不是反悔自殺,而根本就是在掙扎自救。劉家昌不能開記者會為自己澄清,就只好為太子爺揹黑鍋了。然而,「江南」劉宜良知道這一切內幕,準備要將蔣孝武跟蔣家的醜事抖出來,蔣孝武只好緊急暗殺他,才造成江南案。

原來谷名倫之死也是江南案政治陰謀連鎖的一環嗎?這個故事聽起來真是精采刺激,好像也可以合理解釋各種疑點──可惜沒有任何證據。究竟蔣孝武是否真的看上張璐?劉宜良又怎麼知道這個內幕?這些疑問都沒有在報導中解釋。報導只能用「據聞」和「谷名倫的密友說」,作為這一突破性論點的來源,但無論看倌認為這多合情合理,既然沒有調查證據支持,我們也只能將之歸結成傳聞或陰謀論而已。

無法忘懷的黯淡之星 谷名倫墜樓事件究竟是意外?是自殺?是他殺?迄今沒有定論。一起演員墜樓事件為什麼能夠獲得輿論的大幅關注,過了數十年之後仍有眾多討論?這不只是明星本身的聲量,更是因為報導揭發的谷名倫生前受到的種種不公平對待,暴露出中華民國演藝圈不堪的黑幕,讓不是他粉絲的人也心生同情。若谷名倫真的是蔣家特務所殺,那麼他的命案就更屬於轉型正義的一部份了。

無論如何,明星光環總有一天會褪去,經典電影也會逐漸被人遺忘。但一個對事業充滿熱情的年輕人,因為受到環境打壓而身亡的故事,卻會永遠留在眾人的心中,久久不能忘懷。 參考資料: 《聯合報》 《中國時報》 《民進時代》周刊,1988年3月25日至31日期

原文出處 重大歷史懸疑案件調查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