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連上銘在中國設有戶籍,今年5月被政府依法註銷戶籍,喪失台灣人民身分。據透露,陸委會等相關單位查出,連男確實在湖南省擔任中共政協委員,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主管機關內政部日前祭出處分,開罰新台幣40萬元。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規定,台灣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陸委會公告禁止的中國黨務、軍事、行政等職務或為成員。
據了解,長年居住在中國的連上銘,2006年在岳陽開了當地第一家台灣奶茶店,他也擔任岳陽市湘岳台胞創業服務中心主任,2023年當選第13屆湖南省政協委員。
今年1月23日,湖南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在省人民會堂舉行開幕式,連上銘出席與會。他當時接受中共官媒採訪時表示,會更加致力做好湘台融合發展的潤滑劑,積極建言獻策。
我政府單位掌握,連上銘擔任湖南中共政協委員,在中國設有戶籍,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今年5月依法註銷其台灣戶籍;另外,連上銘因涉嫌違反「選罷法」,接受中共資助介入台灣選舉,因多次傳喚未到案,遭台北地檢署通緝中。
知情人士指出,台灣民眾不得擔任中共黨政軍職務或為其成員,連上銘擔任中共政協委員,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相關規定,違者可依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該案已對連男開罰40萬元。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