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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

古莉 : 拉法葉傭金案始末 2010.06.05


巴黎國際商務仲裁法庭5月3日(2010年)宣布對拉法葉傭金案的判決,判處法國泰勒斯公司賠償台灣六億三千萬歐元,約合十億美元。法庭認為法國泰勒斯公司的前身湯姆森公司違反了合同中的“排擁條款”。拉法葉巡防艦生意的背後隱藏着5億多美元傭金,大幅增加了台灣支付的金額。據法國媒體介紹,拉法葉秘密傭金的一部分用於打通北京高層,使其不再反對巴黎向台灣出售軍艦;另一部分用於賄賂台灣軍方,使合同順利簽署;還有一些部分被懷疑準備迴流到法國,但受益人的身份至今沒有暴露。

國際商業仲裁法庭判罰的錢數接近10億美元,幾乎是當年傭金的兩倍。而且其中的3分之2將由法國納稅人負擔,因此法國輿論洶洶,政界卻異常沉默。據法國《論壇報》介紹,法國泰勒斯公司僅占罰款份額的27%。剩下的算在國家頭上。

20年來,法國賣給台灣的6艘拉法葉巡防艦,像6隻幽靈在巴黎和台北之間徘徊,北京的影子揮之不去。該案帶出許多“案中案”和離奇命案。至於北京、台北和巴黎到底誰拿了錢?法國歷屆政府都以國防機密為由拒絕讓法官查閱檔案。

案件回顧

1989年春,台灣國防部長郝柏村與法國特總參謀長雅克-朗薩德會面,表示有意購買16艘法國拉法葉巡防艦,但後來在談判中減為6艘。

不過,1990年初,在北京的反對下,當時的法國外長羅朗-迪馬建議總統密特朗不做這筆生意。台灣轉而考慮購買韓國軍艦。但1990年5月,法國外長迪馬突然改變立場,建議總統府對售艦計畫開綠燈,條件是撤下拉法葉艦上的攻擊性武器。

於是1991年8月,法國泰勒斯公司的前身湯姆森公司與台灣簽署了售艦合同,總價值為147億法郎。合同規定“不得有傭金、抽成、中介買賣或事後給付傭金之行為”。1993年巴拉迪當法國總理後,將原定在台灣的組裝改在法國。由此合同金額增加到160億法郎。

台灣從1991年到2000年向法國分期付款,其中85%由湯姆森公司和法國造船局分,前者得三分之一,後者得三分之二,餘下的15%彙到瑞士。

法國在2000年簽署經合組織反腐公約之前的法律允許支付傭金。1991年任法國財長的米歇爾-沙拉斯在2004年5月表示,他曾批准向外國中介人給付傭金,當時將此算作是“繁榮市場費用”。

據法文維基百科介紹,為了疏通北京和台北高層,拉法葉售艦合同的私下傭金為5億2千萬美元,其中的兩億美元用於疏通中共高層,當時的中國總理是李鵬;而賄賂台灣軍方的數目為2千萬美元,比用於大陸的錢少10倍。還有一部分傭金很可能迴流到法國。這也是多年來法國輿論最想揭開的秘密。

三個疏通網絡

從湯姆森公司高層的記錄可以看出,當年圍繞拉法葉軍售有3個疏通網絡,其中兩個通向北京:

網絡A 由台灣軍火商汪傳浦負責。他的任務是疏通台北軍方高層。汪傳浦得到5億美元的傭金,但其中的一部分,被認為是準備迴流到法國的。1991年湯姆森公司前總經理布里安(Jean-François Briand)在備忘錄中寫道:汪傳浦的運作十分有效。當然這也得益於台灣的政治結構與台北急於簽署這項合同的意願。

網絡B 由音譯名叫劉莉莉的人負責。此人得8000萬法郎傭金,任務是疏通北京高層。湯姆森公司前經理布里安的記錄寫道:劉莉莉跨越台北和北京之間,公司只能“秘密和不定時”地與她聯繫。

劉莉莉果然不辱使命,幾次運作後,1990年10月促成了湯姆森公司總裁阿蘭-戈麥茲(Alain Gomez)訪華。戈麥茲那次訪華拜會了北京軍方高層和中共政治局級別的領導人,就對台軍售問題得到他們的默許。

網絡C是埃爾福(ELF)石油公司。這是由密特朗總統辦公室主任梅納日(Georges Ménage)提出的建議。該網絡由當年ELF石油公司首席公關、法國外長迪馬的情婦榮古夫人打理。還有一位音譯名叫埃德蒙-關的中國人,負責從另一側打通北京高層。當時湯姆森公司與ELF公司簽署了合約,同意事成後,按合同價值1%給付Elf公司傭金,也就是1億6千萬法郎。

但事成後,湯姆森公司認為C網沒有起到作用,拒絕付款。然而,法國外交部和總統府突然轉變對售艦態度卻是事實。此舉被懷疑與容古夫人的外長情人身份有關,但外長迪馬堅決否認。他辯解說,密特朗總統在他建議開綠燈之前的一個月,就同意了這項軍售計畫。後來ELF公司為了傭金在瑞士狀告湯姆森公司。

若莉法官出手

1992年,Elf石油公司的2號人物希爾文將湯姆森公司告上瑞士法庭,並向容古夫人墊付了4千5百萬法郎,作為她斡旋拉法葉軍售案的傭金。1996年湯姆森公司在瑞士輸掉官司,法庭判其按照合同給付原告兩千五百萬美元。但1997年,變身為泰勒斯公司的新總裁馬塞爾-盧雷(Marcel Roulet)拒不執行瑞士法庭的這個判決,並向巴黎法庭控告“有人意圖欺詐”。拉開了拉法葉傭金弊案的黑幕。

該案由巴黎女法官艾娃-若莉受理。為了避免該案被負責審理高官職務犯罪的 “共和國法庭”拿走,從而讓迪馬走脫,拽開拉法葉傭金案,艾娃-若莉法官只咬住前外長和情人侵吞Elf公司的財產罪不放,閉口不提對台軍售事宜。

不過幾個回合之後,前外長迪馬仍然得以脫身。2003年巴黎上訴法庭宣布對他免予起訴。容古夫人卻被判了18個月監禁。憤怒的容古夫人寫了一本暢銷書《共和國的婊子》,自述她與迪馬的關係。

1997年,Elf公司2號人物希爾文在其菲律賓管家兼情人的掩護下,逃亡菲律賓。2001年被引渡回國,希爾文回國後守口如瓶。2003年12月他被一審判決5年徒刑。他不服上訴,但二審尚未終結,就於2005年2月死於心臟病。

司法調查碰壁

從2001年起,法國多位預審法官開始調查拉法葉傭金的迴流問題,範倫貝克法官和塔蘭西法官4次要求查閱海關總局的彙款名單記錄都碰了壁。不論左派還是右派政府,都以國防機密為由,不準開放資料。範倫貝克法官只好在2006年10月宣布結束預審程序。

惹出清流案

拉法葉傭金案還惹出一場“清流案”。範倫貝克法官2004年收到一封匿名信,告發盧森堡清流銀行有個法國政商界要人收受拉法葉傭金的名單,其中包括現任法國總統薩科齊。事情鬧大之後,範倫貝克法官發現這是一個烏龍。

後來法國總統薩科齊控告前總理德維爾潘。指控德維爾潘背後操縱清流案,意圖對他進行誣陷,阻礙他當選總統。清流案在2010年1月一審判決,前總理德維爾潘被判無罪。歐洲航天集團的3號人物熱爾戈蘭和敘利亞裔電腦師拉胡德則被以捏造、誣陷、造假等罪名判處3年監禁。二位不服,提出了上訴。

瑞士凍結巨款

從1991年到2000年,湯姆森公司通過法國銀行向台灣軍火商汪傳浦的海外公司支付了9億兩千萬美元,都彙到他在瑞士的銀行賬戶。瑞士法官在2000年和2003年,分兩次,凍結汪傳浦的部分存款,其中有一筆5億2千萬歐元,被認為與拉法葉傭金有關。法國希望收回這筆錢,以便用來支付對台灣的賠款,但台灣和汪傳浦本人也都要求得到這筆錢。

多起離奇命案

拉法葉軍售還惹出多起離奇命案,下面僅舉幾個例子:

–1992年,法國興業銀行在台職員詹姆斯-郭在台北墜樓身亡。拉法葉軍售案的財務是由法國興業銀行負責。詹姆斯-郭主管當年付款業務,因此清楚資金的流向。郭被認為是拉法葉案的首位犧牲者。

–1993年12月9日,台灣海軍負責武器採購的尹清楓上校屍沉大海,第二天漁民發現他的屍體。7天後,尹清楓的同僚郭力恆上校被收押。軍火商汪傳浦隨後匆匆離開台灣。尹清楓的遺孀李美葵表示,尹清楓死前正要披露一些事情。

調查顯示,尹清楓曾反對購買拉法葉艦,但他撰寫的報告被副手郭力恆上校做了修改。郭力恆被控收受軍火商汪傳浦的賄賂,後來被判無期徒刑。但尹清楓命案的真相併未查清。

2000年台灣選舉政黨輪替,陳水扁上台後表示要“不惜動搖國本”徹查拉法葉弊案,但最終毫無結果。

–1996年11月,尹清楓的外甥楊以禮蹊蹺死亡。20歲的楊以禮1996年11月1日在加拿大家中被吹風機電死。警察發現他的頭浸在浴缸里,浴缸里有一個110伏的吹風機,還插着電源。他的臉、腿和右腳踝都有傷痕。據他母親介紹,楊以禮和舅舅尹清楓曾在巴黎相會,尹清楓讓他代為保管有關拉法葉的檔案資料。

–2000年10月法國特工鐵力-安波(Thierry Imbot)墜窗身亡。鐵力-安波是法國對外安全情報局駐台灣的特工,負責有關法國的商業情報。2000年10月10日,他在巴黎自家寓所4樓墜窗身亡。據說,他死前曾與一位記者有約,要透露一些事情。

–2001年5月湯姆森公司的工程師雅克-莫里森(Jacques Morisson)墜窗身亡。莫里森曾被派往台灣,負責拉法葉售艦事宜。2001年5月18日莫里森在其巴黎郊區的寓所墜窗身亡。以上是人與社會專題節目,談拉法葉傭金案的始末。

原文出處 rf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