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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友宜是代表正義的神探?談談徐自強案


徐自強冤獄案,被扯與國民黨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有關,侯友宜2日指出,他當時在北市刑警大隊,只支援辦案,未負責偵訊,連徐自強長什麼模樣?看都沒看過、問也沒問過,怎麼會說我去刑求他?

◾然而我們認為侯友宜的說詞是避重就輕。

1995年,黃春樹遭綁架撕票案,案後該案的兩個主要嫌疑人:黃春棋、陳憶隆很快就落網,卻疑似在警詢時遭到刑求,並做出不實供述誣陷徐自強,進而讓徐自強蒙冤21年。

而當時的台北市刑大隊長的侯友宜,曾公開表示「這個案件是我辦的」,過去更在受訪時指出:「我舉商人黃春樹被綁架撕票案,打公用電話嫌犯被逮捕後,先說屍體埋在大園,我直覺他說謊,跟他說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後來吐實,帶我們到汐止挖出來,很慘,殺了好幾刀,澆汽油燒了之後再埋起來。」

◾「你不說實話就走著瞧」,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

對照黃春棋的供述,答案似已呼之欲出:

「(警訊為何坦承在一個月前與陳憶隆、徐自強一同將黃春樹綁走?)我受不了他們刑求我。」

「(你對今天借提有何意見?)希望以後借提警方訊問時有律師或家人在場,警方借提時把我眼睛矇住,吊起來灌水,還捏我奶頭,用不知何物夾我手指。」

另外一名共同被告陳憶隆也表示:

「在警訊時,我是被矇住雙眼,我沒有看到他們怎麼寫,後來才知道他們把我們整個都寫有作案,其實與我講的不符」

「警訊中我根本未說什麼話,警方是依黃春棋口供所作,警察還要我背內容過程」

「警察要我們配合否則會借提出去」。

法院最後認定兩人遭到刑求,過去指稱徐自強參與犯案的供述不可信,因此改判徐自強無罪。(判決:http://bit.ly/2MRR2FH

❓大家一定會質疑的是:檢警訊問被告,不是都會有錄音錄影嗎?
但是徐自強案的最後通聯記錄、偵訊錄音錄影、作案車輛的指紋記錄等等紀錄,北市刑大都以「納莉風災淹水」為由,告訴法院這些資料不見了。

最後只留下有刑求疑慮的筆錄,#沒有物證,法院僅憑黃春棋和陳憶隆的供述,便認定徐自強參與犯案,讓徐自強蒙冤21年。

刑求最可怕的地方在於,透過暴力取得的自白,總是讓只求解脫痛苦的受訊問人,迎合訊問者主觀杜撰想像的情節回答問題。

◾而「虛構的真實」,正是嚴重不正義的開端!

因此侯友宜沒有見過徐自強不是重點,重點是當時警察有刑求才讓徐自強被扯進來,當時對指揮辦案有高度權限的侯友宜,如今以神探、拼正義操作選舉形象,應協助大眾釐清辦案過程,正面面對社會大眾的質疑。

📰 認識徐自強案
林永頌、嚴心吟:徐自強案 侯友宜遺忘了正義?(徐自強案件義務律師團之律師)
http://bit.ly/2DfigAA

楊貴智|徐自強案21年—真相遠在天涯,死刑近在咫尺:http://bit.ly/2nKp3bO

法白冤案專題:http://bit.ly/2BETf1g

電影《徐自強的練習題》短版:http://bit.ly/2DgmlVt

原文出處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