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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

呂瑞仁:再述八二三戰役血淚


讀了李展平先生數篇「誰聞暗夜哭聲?八二三戰役台籍征屬血淚」報導,文中細述多位台籍八二三遺族飽經滄桑血淚的心酸史,令我感同身受且淚水盈眶,因我的原生家庭也因這場戰役而堪稱家破人亡。

今逢這場戰役六十週年紀念,容我再次來述說與追悼哥哥呂主權、呂主賜。

民國四十七年九月二十七日,農曆是八月十五中秋節,民防員奉令去做工,兩位哥哥由家中帶便當、茶水,出門去集合至金門料羅灣碼頭搬運軍糧,同時於工作中來犧牲,當時兩人年僅二十七和二十二歲,呂主權遺下三名分別為三歲及最小三個月的幼兒和妻子,以及七十幾歲的老爸還有未成年的胞妹。

然而遺孀卻在幾個月後即隨當地駐軍一去不回頭,三名幼兒成為孤哀子,老爸要下田耕作還要照顧孫兒,體力有限,雖然鄉親一直勸他說:「查某仔飼大也是別人的」甚至有拿著背巾要來背走,但是老爸抱著小孫女哭說:「我一個子只剩這三個孫,擱卡艱苦也要養育他們」,所以就將最小的孫女抱去托村內人家,每月400元托顧直到四歲帶回家照顧。

可憐的老爸看到孫兒哭他也跟著哭,尤其每到年節的日子,他老人家不吃不喝獨自到山上哭泣,呼喊喪失的愛子。

老人家後來自覺年邁體弱,不能陪伴孫子們成長,就毅然決然將三名孤兒送往台灣基督教會創立的育幼院請求扶助托育,年邁的老爸再次承受骨肉之親分離的傷痛,身心靈蒙受煎熬,不久就病逝離開人間,不但看不到孫子的成長,臨終時都無法再見孫子們的最後一面。

當年家兄為公殉職,胡璉司令官頒給一張〈滅共保鄉〉褒揚狀。受難死的人一人給八千元,當時的遺族不識字,領錢是以蓋章或蓋手印,一直認為這些錢是慰問金及埋葬補助費,經過幾十年後,金門的鄉親告訴我們政府對因公而死的有補償,當我們提出申請時,國防部回函並附上當年記載的公文「呂主權、呂主賜等人已以二等兵撫卹一萬六千元,不得再補償」。經過幾年我們再次申訴也是不受理,回的公文卻是:「呂主權、呂主賜等人已以征僱工撫卹一萬六千元」。

兩次的公文主旨標題不同,使人質疑,尤其金額的差距,記得童年時常看到老爸傷心喃喃自語說:「一個子只值八千元」這景像至今深刻,為此我也特地向與家兄同日蒙難的王天生遺孀求證,她也是說當年領幾千元為慰問金與埋葬補助金。

不論八千或是16000,那又如何彌補一條人命呢?原本美滿幸福的家因此整個瓦解了,16000能養育三名遺孤多久呢?六十年以來政府,國家就再也未曾關心或是慰問過遺孤遺族,與遺孤全斷絕關係。

我要再聲明和抗訴:
1.呂主權等三人沒服役,非二等兵,他們在生沒享受二等兵的待遇,食衣住行自己,且由家中帶便當茶水去做公工。
2.他們也沒受僱,國防部若說是被僱,那雇主是國家更當給予國賠。
3.歷年以來常在媒體上看到報導,那些公職人員若在勤務中不幸的或是傷殘的,國家均給予優厚的撫卹,並照顧遺眷,扶養遺孤至成年,這些公職人員在職是有領薪俸的,政府都如此禮遇與照顧,對於228受難者的遺孤遺族,國家也優厚賠償,因呂主權等三人的遺族是人單勢弱而無力上街頭抗爭,就被藐視遺忘不理,現在舉國上下都在呼喊轉型正義,期盼金門縣政府也能為呂主權等三人遺族申張正義,以撫慰遺孤及亡者在天之靈。

823台籍征屬文中提說「金門縣政府編預算照顧823自衛隊,而當年戰死之台籍國軍難道對金門無功嗎?」唉,在那年代的百姓都是被教育為國家,前線的軍民要保護大後方,金門人更是可憐,百姓男女由十五、六歲就被編入民防隊員,女生至婚後男生至五十五歲,一生大半輩子二十四小時待命,鄰長來通知就要去集合,集訓操練、挖戰壕溝、電線溝、搶灘搬運,甚至喪失生命。

當年國軍進駐金門時,金門人是受苦與受害的,例如強佔民房與百姓同住一屋,強取百姓農產品,把民房門板拆去─見到他們用得著的東西就拿走,百姓的田地被挖成戰壕溝、電線溝、築碉堡軍事用地,不但無法耕種都不得靠近,沒徵收沒補償,相信台灣的百姓必定比前線的百姓幸福的,唉─若要感嘆─就該嘆當年國共內戰國民黨退居台澎金馬,使金門成為前線的戰靶。

如今金門縣政府感念歷經823時期的百姓之悲情與無奈,縣府給生於那年代的百姓一點精神撫慰,也非人人都享有,有戶籍設籍的規範,雖然我哥的遺孤得不到這撫慰金,仍然感謝縣府德政照顧金門百姓。

原文出處 金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