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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提告婦聯會占美齡樓 請求返還不當得利1.29億元


婦聯會美齡樓房地被黨產會認定不當黨產,2021年收歸國有後,婦聯會至今尚未搬遷,也未繳每月106萬4363元使用補償金,持續占用國產。財政部國產署台北分署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婦聯會、婦聯社福基金會返還不當得利,法院以10年為期推定,訴訟標的價額1億2940萬3213元;立委呼籲,婦聯會應盡快搬離,勿再占用國產。

國產署計算不當得利損害金,婦聯社福基金會自2021年8月26日至10月13日占用美齡樓房地,依國有非公用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附表規定,土地每年以當期土地申報地價5%,房屋每年以當期房屋課稅現值10%計算,婦聯社福基金會應給付國產署167萬9653元。

另外,自2021年10月14日起,婦聯會及婦聯社福基金會應按月給付106萬4363元使用補償金,截至今年6月中旬,婦聯會及其基金會已積欠8個月,計851萬4904元使用補償金;上述兩筆合計1019萬4557元。

因定期給付或定期收益設訟,以權利存續期間之收入總數為準;期間未確定時,應推定其存續期間。但其期間超過10年者,以10年計算,「民事訴訟法」第77條分別定有明文。

對於國產署所提不當得利之訴,台北地院今年1月已裁定,婦聯社福基金會應給付167萬9653元及利息,還有婦聯會應按月給付的106萬4363元,屬於定期給付性質,推定存續期間應為10年,訴訟標的價額為1億2940萬3213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11萬8457元;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台北地院還沒開庭。

民進黨立委賴瑞隆今日受訪批評,婦聯會非常惡劣,美齡樓已被認定不當黨產收歸國有,仍占用國有財產不歸還,拖到現在也不搬走,也不繳納使用補償金,完全不理會轉型正義應負起的歷史責任。

賴瑞隆強調,每個月106萬元使用補償金,若再不償還,不久就會累計上億元,國產署應該要硬起來,希望司法也能夠加速處理。像婦聯會這種惡劣行為,必須受到社會最嚴厲譴責,婦聯會主委及成員都是有頭有臉的人,若還要繼續占國家便宜,台灣人民不會接受。

「趕快還給國家!」賴瑞隆指出,美齡樓位於台北市中心精華地段,靠近行政院、立法院等行政機關,未來歸還給國家後,政府才能做更好的利用。婦聯會還有羞恥心的話,最好趕快搬離,另覓他處辦公,不要再霸占國產,這才是最好的方法。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