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女記者提問風波並非個別事件,而是香港社會淪落的象徵。
記者是幹什麼的?記者就是提問題的。香港從來沒有發生過記者提問題本身變成「問題」的事情。記者的天職就代表市民提問,記者的問題可以有特定動機,也可以沒有,不論如何,記者都有權提出任何問題,不管那個問題會不會得罪某人,或對社會產生什麼影響,總之記者生來就是問問題的,沒有人可以禁止記者提問。
政府或有關機構部門,對記者的提問,能回答的就回答,不能回答的可以推搪,也可以迴避,但不管記者如何尖銳,問題如何無理,任何人都不得事後譴責或清算記者。因為一個社會便應該保護記者提問的權利,而不是為記者設限,製造提問的恐慌。一旦記者不敢提問,那損失的不是記者,而是整個社會。
林鄭說她「一直以來都是輿論﹑政界,甚至前同事的批評對象」,她認為這是香港的「美麗之處」,至少在這一點上,林鄭還有一點港英時代的遺風。在記者會上,林鄭曾被記者問「你幾時死」,如果林鄭可以這樣被記者「問候」,還要視為香港的「美麗之處」,那那些愛國賊們又有什麼好吵,陳鐵彪又在道什麼歉?
香港市民一向都有投訴醫護的權利,現在大批中國醫護來了香港,不論他們來意如何,香港市民都要面對他們的服務。不要忘記,他們不是做無償服務,比起他們在中國的收入,他們是領高薪的。中國醫護不是神,他們可能犯錯,甚至可能犯罪,那麼香港人想知道,萬一自己不幸碰上一個無人品無醫德又無醫術的中國惡醫庸醫,那香港人應循何種途徑去討回公道,這不是天公地道的事情嗎?
假定這批中國醫護中,混入一兩個流氓,他們在病床上對女病入作出非禮,那怎麼投訴?假定這批醫護中,有一些醫德有失﹑醫術有虧的人,那香港市民受了苦吃了虧,又去找誰申訴?這不只是市民的知情權,更是政府的責任。政府在引進服務之前,就應該顧及到投訴的事宜,應該預先安排適當機制處理,並且盡早向社會公佈。正常的政府不是應該如此嗎?記者的問題,便是借提問來釋香港市民之憂,這不是盡人皆知的事嗎?
中國醫護不應被投訴,是他們比香港醫護高貴一點,還是他們的醫術比香港醫護高明,或者他們的醫德比香港醫護更高尚?事實並非如此。中國公私立醫院講錢不講醫德,收足錢才動手術的新聞數不勝數。更有甚者,醫護人員公然為謀利開高價處方,公然向病人家屬索賄,這都已是司空見慣了。如果香港人對他們其中混入少數衣冠禽獸,或不學無術之輩有疑問,為保護自己安全與利益計,事先了解投訴機制,那不是香港人最起碼的權利嗎?
整個事件的要害是,記者可不可以提問,代表誰提問,提問後受不受追責,要不要交代自己的動機,也就是說,香港記者今日還有沒有權利履行新聞從業人員的天職?記者的提問事後被強加「惡意」動機,now為此還要煞有介事出聲明道歉,這都是香港新聞界史無前例的現象,它只證明香港的新聞自由嗚呼哀哉,林鄭口中香港的「美麗之處」消失無踪,屈原說的「黃鐘毀棄,瓦釜雷鳴。讒人高張,賢士無名」,就是今日的寫照。
事件發生後,一班香港紅媒與愛國賊,紛紛加入聲討,理由不外乎女記者問題包含「惡意」。記者提問題包含惡意,這正是記者的職業道德。莫非記者提問題應該很包容很體諒很貼心?莫問記者提問題要揣摸被問者的心態?記者提問題,就是代表市民對政府監督,就有權抱有「惡意」去質疑,就是假定政府會犯錯有陰謀,要逼政府認真交代,不讓政府滑頭卸責,愚弄市民。
政府不能容許市民「惡意」對待嗎?不要忘記,市民是老闆,政府官員只是我們納稅供養的伙計而已。記者代表市民「惡意」提問,不但沒有問題,而且應該理直氣壯。如果林鄭都可以被記者問候「幾時死」,那中國醫護有什麼特權,不能被質疑被監管?
說到底,凡是中國的東西都是好的,凡是中國來的人都比香港人優秀,凡是黨的指示一定「偉光正」,凡是不服的香港人都用心險惡。這種時候,不禁又想起魯迅的名言:「我向來是不憚以最壞的惡意,來推測中國人的…」,中國社會從上到下惡質化,官員腐敗,民風惡俗,不管中國醫護來香港的動機為何,香港人都提防一點,這不但沒錯,而且是應份的。
香港為何淪落到今日要求助中國醫護的地步?還不是中聯辦駱惠寧與特首林鄭月娥的「貢獻」,如非這幫居上者無能,政治第一,民生第尾,何至於搞到今日局面?香港人都未向政府問責,幾時輪到政府來問責一個小記者?
事件發生後,一大班左媒與愛國賊群起圍攻女記者,群魔亂舞,不堪入目,這證明今日香港的政治環境之惡劣:新聞自由已死,市民權利失落,人妖顛倒,是非混淆,一派末世風景。
原文出處 顏純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