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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吉雄跟林姿妙到底啥關係?


上個月14日偵訊結束後,辦案人員發現被告林姿妙兒子林佑澤一離開地檢署,就馬上跟被告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及其胞弟楊耀火等人,涉嫌共同藏匿證據。所以今天3人涉犯湮滅刑事證據罪,分別諭令200萬元、各150萬元具保。

楊吉雄,今天早上走出宜檢時對媒體說,這是對林姿妙縣長政治迫害。

政治迫害?我今天幫大家整理一下,楊吉雄跟林姿妙到底啥關係。

楊吉雄的兒子楊棨名,前些時候在臉書上指控自己的父親,說林姿妙在擔任縣議員期間,花新台幣2000多萬元買廚房用品,每家每戶賄選幫林姿妙買票,林姿妙一審遭判賄選有罪,他父親再「買收二審」,結果二審宣判無罪。

楊棨名除了指控自己的父親楊吉雄之外,也有指控自己的叔叔楊耀火用百萬現金「強迫」現任宜蘭縣議員林騰煌在蘇澳「一家一家」買票,一審宣判有罪定讞,但楊耀火與林騰煌各出現金50萬元,結果二審宣判無罪。

我回去翻了楊棨名針對他父親楊吉雄協助林姿妙賄選+買收二審指控的相關訴訟歷程。

◆95年一審判決有罪(宜蘭地方法院)─林姿妙有期徒刑10月、褫奪公權3年
法官:審判長黃永勝、法官林楨森、法官陳嘉年
判決文:甲○○共同連續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處有期徒刑拾月。褫奪公權叁年。扣案風騰牌FT—九三一A型十四吋直立式電扇捌具,均沒收之。
乙○○、丁○○共同連續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賄賂,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各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叁佰元折算壹日。均褫奪公權貳年。扣案風騰牌FT—九三一A型十四吋直立式電扇捌具,均沒收之。均緩刑貳年。
解密一下上述代號
甲○○=林姿妙
乙○○=林姿妙女兒林羿伶
丁○○=林姿妙大掌櫃張桂綾

◆96年二審判決有罪(臺灣高等法院)─林姿妙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3年
法官:審判長陳志洋、法官蔡聰明、法官沈宜生

◆97年台灣高等法院(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判決無罪─法官:審判長楊炳楨、法官李春地、法官朱光仁
有趣的是,改判決林姿妙等人無罪的楊炳楨,在99年遭監察院全數通過彈劾,原因是上班時間召妓,長期經營古董交易買賣,經常賭博,甚至不顧法官身分,與有案在身的被告共賭,涉嫌違法失職。楊炳楨財產三億多。但楊炳禎在約詢時否認收賄,稱是經營買賣古董,藉由古董系統化買賣以提升價值,因此累積財富。

而李春地則是在99年的「臺灣高等法院司法官集體收賄案」中因收賄、教唆偽證遭到高等法院判刑11年6月,其律師證也於去年遭到法務部廢止。

楊棨名無論對他父親楊吉雄的指控究竟是真是假,林姿妙家族跟楊吉雄家族,從其他地方來看無庸置疑就是利益共同體、一丘之貉。

政治上,楊吉雄的家屬經營的公司都分別對林姿妙有做政治獻金;商業利益上,林姿妙兒女曾引發爭議的益興礦業、還有可做土石採取的柏康公司,楊吉雄皆是公司監察人。

究竟是政治迫害,還是檢廉打擊狐群狗黨?你們說呢?

原文出處 吳濬彥 Wu Jun Y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