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口罩國家隊加利公司負責人林明進涉嫌以中國製非醫療用口罩混充台灣製醫療用口罩輸台牟利,犯罪所得共3407萬多元,遭士林地檢署依詐欺等罪起訴,此案目前尚由士林地院審理中。林明進另被查出於2020年向中國進口近7萬片口罩卻虛偽標示為「Made in Taiwan」,士院今依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判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檢方查出,2020年3月29日,林從中國進口口罩6萬9570片,然而,負責查驗的基隆海關發現貨物竟標示為「Made in Taiwan」,依法起訴,士院今天上午判決。
至於士院尚未審結的加利口罩弊案,檢方查出,2020年1月,加利被衛福部列入口罩國家隊成員,以每片口罩2.7元價格交由政府徵收。由於林與中國人士熟悉,6月18日起以每片1.49元,進口中國安徽安景瑞公司非醫療用口罩,充作加利醫療口罩,賺取差價。
士檢還查到,加利身為口罩國家隊,得以低於市價向經濟部徵用的不織布廠商,購入醫療用口罩原料熔噴不織布,共購進9792公斤,卻未用於口罩實名制,仍以中國製口罩混充繳交牟利。
士檢經過濾林的手機發現,林曾筆記稱「混帳政權應對方式」,也透過文字訊息告訴中國廠商「反正能交政府,不怕」,雙方後來談到中國熔噴布品質不佳時,林也說要進口「爛」熔噴布來打擊同業,弄崩那些人市場;士檢因此認定林明知進口混充口罩屬違法行為仍執意為之,依未經核准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罪、刑法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與詐欺等3罪起訴。
此外,由林擔任負責人的「特建」公司也涉嫌違法製造兒童醫療口罩,被依藥事法起訴。
林在士院審理時只認虛偽標記產地,否認詐欺等罪,另特建只負責行銷,沒有工廠設備,否認違反藥事法。林的律師則聲請將扣押口罩送紡織產業綜合研究所檢驗「細菌過濾效率」,以證明供給國家隊的口罩並非不良口罩,符合醫療口罩徵用標準。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