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芳,對於很多人來說,是段年輕時的回憶,畢竟她曾經是台灣藝人中,具備相當表演能力的演員。
雖說年紀大了以後,想要去中國定居,也已經領取了居留證,但這也是她的自由。
直到她提了這番話,著實讓人傷心:
「小孩講道理,就可以聽一聽;小孩不講理,有時打兩巴掌他才知道厲害。所以我期待,我真的非常期盼,看到兩岸統一的那一天。」
為什麼呢?
容我來講個故事。
方芳,從小就嚮往成為一名演員,但是爸爸對她的志願,卻認為只是小孩子的短暫念頭而已,並不贊成。
直到16歲,她才靠自己的實力,在上千人的應徵中脫穎而出,取得了聯邦影業公司的演出機會,也開始接受演員訓練。
但是,在她剛取得這麼好的機會時,她看到了一封她的生父寫給養父的信,信中威脅養父,如果不想讓方芳的身世曝光,就要給他20萬元(1970年的20萬元,應該是現在的天價),否則,他就要向方芳說,其實這個養父不是她的生父,而且還要去電影公司潑硫酸,讓她無法工作。
方芳看到這封信,據她自己的自述,她差點崩潰,因為她並不知道,原來養育自己這麼多年的父親,不是她的生父。而且,這位勒索她養父的人,就是親生父親,而養父每年都會在節慶的時候,要求她送許多東西去給這個人。她自己的說法是這樣:
「我父母對他們這麼好,我還叫了他們這麼多年的阿姨叔叔,這麼多年他們從未想要告訴我真相,而當我成了明星,他們卻要來搶我認我。」接著,她在晚餐的時候,就抱著養父,哭著跟他說,「爸,我什麼都不想知道,我就是你生的女兒,任何人都不能取代你。」
因為她認為,所有的爭端,都來自於她是明星,於是她決定立刻退出演藝圈,與男友結婚,而且從了夫姓,她認為,這樣的選擇,應該可以讓生父勒索養父的行為結束。這就是方芳為何在錄取以後,卻停頓了4年,才回到演藝圈的原因。
對照這一段往事,其實更讓人不勝唏噓。方芳的籍貫是中國安徽人,但是出生在中壢眷村。不論是電視、電影、主持、舞台劇、相聲等表演藝術工作,她都相當擅長,確實是台灣早年的硬底子演員,更拿過金鐘獎最佳女演員、最佳主持人獎項,她主持過的連環泡,曾經讓我的童年有了許多的樂趣。
她的演技,肯定技壓全場,但這是台灣給她的舞台。如果台灣是她的養父,縱然她忘不了中國從來沒有養育過她,只是「籍貫」曾經在那裡而已,她也應該要記得,在她16歲那年,對著她養父說過的話:
「我就是你生的女兒,任何人都不能取代你。」
退萬步言,即使她忘記了那句話,她現在因為生父有錢了,想要回到生父的懷抱,但是,總不該要求現在的生父,去毆打曾經養育過她的養父。
如果用「孩子是不是講道理」,來評論中國與台灣的關係,那就更有意思了,雖說打巴掌是中國父母懲罰孩子的慣用方法,但是要求生父打養父巴掌,這還是第一次聽過。
我不會要求方芳剪掉健保卡,畢竟她還是中華民國的國民,而且年紀大了,好好在中國頤養天年就好,肯定不會用到這張卡片。
但是,當她講出要中國打台灣兩巴掌時,請想想自己在16歲那一年,對養父說過的,那些感人的話。
還是,其實那也是演的?
原文出處 呂秋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