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大羅東地區治水防災區段徵收案機六用地爭議,前代理縣長陳金德前天批縣長林姿妙圖利自家人,昨再批林姿妙堂姊「林束梅集團」,花一.五億元買保護區五千坪土地若變更為住宅區,價值可達十億元。宜蘭縣政府秘書長林茂盛昨出面強調,林姿妙上任考量財務問題恢復為住宅區,後因尊重民意改回機關用地,變更過程合法。
陳金德昨晚參加電視政論節目爆料,「林束梅集團」十餘年前在現有機六用地購買五千坪土地,因當時是農地,每坪三萬元,共花了一.五億元;一旦區段徵收變為住宅區,可分回四成、約兩千坪建地,那個地方就在羅東運動公園旁,是精華地段,推估每坪行情可達五十萬元以上,分回兩千坪就有十億元。
批林姿妙圖利意圖明顯
陳金德還說,林姿妙圖利意圖明顯,逾越了道德的紅線;而且林都在「跑攤」,所用之人風評不佳,為了宜蘭好,他請林慎重考慮「不要競選連任」。
陳金德前天指控,機六用地變更為住宅區,林姿妙圖利堂姊林束梅自家人與事業股東。昨天持續追擊指出,羅東保護區禁建五十幾年,林束梅等事業夥伴卻敢在此買了五、六千坪農地,可見另有所圖。
林姿妙一○七年底就職 ,一○八年八月就修正都市計畫細部計畫變成住宅區,地主還是林姿妙的堂姊、生意夥伴,不管有沒有從中獲利或者是違法,這都不是縣長該做的事。
陳金德說,區段徵收後,變更為住宅區非常值錢,雖然土地分配是用抽籤,但縣府要求兩千平方公尺以上,才能整體開發,小地主沒有辦法選地,最終會落在林束梅等這種大地主集團手上。
宜縣府:變更過程合法
林茂盛指出,機六案在一○七年八月,陳金德代理縣長時變更為機關用地,林姿妙就任縣長後,內政部退回財務計畫,要求重新評估財務合理性與可行性,因機六要價購使用,金額達六.二五億元,造成開發成本負擔,縣都委會才恢復為住宅區。
林茂盛表示,回復住宅區後,因民眾反對,縣府尊重民意,一○九年三月變更為機關用地,過程都是縣都委會通過,完全合法;況且,區段徵收都還沒執行,地目都還是原始編定的保護區農地,哪有圖利問題?
林茂盛強調,區段徵收土地分配,是由地主抽籤選地,無法圖利特定人;要求兩千平方公尺整體開發,是考量環境與景觀問題,小地主也可以整合兩千平方公尺來抽籤。
週刊爆上億資金進出 林稱:償債借錢周轉
昨也有週刊報導,林姿妙擔任羅東鎮長八年、縣長三年期間,前前後後有上億元資金存入帳戶再領出,部分資金未向監察院申報,林姿妙向檢廉辯稱,是為償還債務才借錢周轉。週刊還說,羈押中的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供出羅東土地免徵增值稅案,是林姿妙指示處理。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