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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大學駁斥財務出狀況聲明負債僅占總資產8%


媒體報導私立東吳大學負債5億元,且被檢舉強迫各系要上繳捐款。東吳大學今發聲明駁斥,強調財務狀況一向良好,110年7月31日之負債總額5億元,占總資產62億元,約為8%;銀行存款等流動資產13.4億元與流動負債4.7億元相比,流動比率286%,財務結構相當健全。

東吳大學校方表示,已回函教育部,東吳大學並未強迫各單位上繳捐款,陳情內容有誤。至於助教縮編,學校整體助教人數仍多於絕大多數的私立大學,僅採離職不補方式,不會以不續聘或資遣方式減少員額。

依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台資料,東吳大學110學年度在學學生數有1萬5458人,110學年度專任教師數432人,109學年度可用資金金額11億7655萬1千元,109學年度學雜費收入占總收入之比率61.57%,109學年度負債占總資產比率8.11%,109學年會計師查核學校財務報表及經費支出狀況結果為未發現重大異常情形。

教育部今午說明,東吳大學網站公告之109學年度決算書及109學年度財務報表暨會計師查核報告,「收支餘絀表」所列餘絀數為賸餘38萬1858元,「現金收支概況表」所列現金餘絀數為短絀716萬4398元,依私立學校法規定,已由會計師事務所查核完畢。

對被指強迫各系上繳捐款部分,教育部表示,東吳大學自85年起訂定「東吳大學捐款使用作業規定」,依該作業規定第6條規定,指定單位捐款應於2年內使用並核銷完畢,未於2年內使用完畢者,經專案簽請校長核准後,得延長使用。

校方回函指,調查係針對超過2年以上未使用完之「指定單位捐款」剩餘款,且多年均未提出繼續使用需求者,由各單位主管逐一檢視該剩餘款使用需求,學校尊重各使用單位主管對該剩餘款之後續用途與使用額度規劃,亦即無強迫上繳一事。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