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依的新聞讓我想起岳母的手術。
幾年前岳母置換人工關節時,過程非常清楚,就是先由經常看診的骨科醫生評估,確認置換的必要性之後,再提出幾種選項讓患者決定,選項包含健保全額給付的合金關節,以及必須自費的陶瓷關節,最後岳母決定選用合金關節,然後院方再向健保局提出申請,核可後進行置換手術。
也就是說,全程的醫療資訊,都是由主治醫師提供,尤其是健保給付項目的限制,家屬最多只是上網確認不同材質的優缺點,以及術後的恢復時間,不會也無須去尋找最新的給付資訊。
李明依的軟骨置換手術是本月初,而健保署新增此項補助則是十二月初才生效,李明依應該質疑的,是她的主治醫師與醫院,為何開刀前沒告訴她這個資訊?畢竟醫療院所才是最熟悉這些最新補助消息的單位,而不是直接砲轟政府,為何不提前告訴她十二月再開刀就可以節省23萬,難道李明依以為她還是早年黨國不分時的特殊權貴嗎?還是妳只是罵小英政府罵習慣了?
李明依曾是歌手,也是著名韓粉,1990年發行的第二張專輯中,有一首電視廣告歌曲〈喜歡有什麼不可以〉,裡面有一段歌詞「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結果這段歌詞家喻戶曉,深深影響了當時的青少年,甚至變成青少年的頂嘴專用語,結果21年後,她在兒子的功課中發現,這句話竟已成了社會課討論法治與道德自由篇的負面教材。
不過她似乎完全不懂反省,至今只要不能稱心如意,依舊「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就算已經過了31年,這位55歲的女性依然是一頭巨嬰。
原文出處 孫德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