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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柯建銘 【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


中影公司經營團隊早在今年八月就已經和黨產會簽署和解契約,同意將當初國民黨低價賤售中影的差額「9.5億元」全數還給國家,同時也要將中影公司95年4月27日之前取得之著作財產權及影片資產所有權一併全部返還國有。

換言之,連買家自己都承認,相較於應有的常規交易,中影交易確有鉅額價差和版權損失,給予買家不合理的超額利益,這與北檢起訴主張中影遭賤賣的價差金額及影片版權損失不謀而合,絕非巧合。馬英九當時身為國民黨主席,賤賣中影的交易是他拍版定案,為實際上的最終決策者,所以馬英九不但是本件的共犯,更是居於首謀的地位。

但很遺憾,前天台北地院宣判結果,竟然認為三中案所有已出售的黨產,包括中影在內,沒有任何一項財產遭到賤賣。這樣的見解何其悖於事實!何其荒謬反智!

本案從偵查、起訴,到一審宣判,其間耗時多年,卻未見首謀馬英九伏法,反而只推出蔡正元作為祭品,從配角變成主角,這樣的結果確實令人失望。所以我們呼籲檢察官依法提起上訴,也期待將來二審法院可以導正一審判決的錯誤,務必正視中影公司與黨產會為實踐轉型正義、回復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價值所簽訂和解契約的真正意義。

最後正告馬英九先生,正義雖然一時受挫,但烏雲終究難以蔽日,公理必得伸張,「不信公理喚不回,不容正義盡成灰」,你所作諸多惡行,最終難逃司法與歷史的審判!

本文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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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日日shoot》中影9.5億與黨產會和解 檢上訴有王牌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等人被控賤賣黨產「三中案」,一審台北地院以不介入經營者的商業決策為由,未深究有無賤賣事實,判馬等三名被告無罪。惟全案若上訴,據悉,高檢將提出新事證,也就是中影八月間以九.五億元跟黨產會和解,金額與北檢認定的價差一模一樣,形同默認賤賣,也因此,三中案二審有可能翻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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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新聞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