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對臉書反托拉斯法的指控,被哥倫比亞特區法官James Boasberg駁回再補件之後,FTC公佈了一些關於臉書的數據,希望大家能夠體會臉書壟斷現象。
FTC根據行銷公司Comscore的研究,揭露臉書在美國社交媒體的市佔率:
從 2016 年 9 月到 2020 年 12 月,Facebook 在美國社交媒體的日使用者市佔率,在智慧手機上平均 80%,在平板電腦上 86%,在桌上型電腦上為 98%。
FTC 表示,無論在任何設備上,Facebook 從沒有在任何一個月的市佔率低於 70% ,最接近Facebook的Snapchat,在任何設備的市佔率都超過了 10%。
用使用人數來判斷也許不夠精準,因為社交媒體實際在競爭注意力,因此比較好的評估方式或許是人們在社交媒體上的使用時間。
從 2012 年 9 月到 2020 年 12 月,Facebook 用戶在美國社交媒體花費的時間佔有率平均為 92%。與此同時,包括 Snapchat、Google+、MeWe 和 Friendster 在內的其他社交媒體花費時間的「總和」佔有率,在這段時間的任何一個月從未超過 18%。
當然,所有的反托拉斯法官司,都牽涉到市場的定義,FTC將臉書與TikTok、 Twitter、Reddit 和 Pinterest 等網站區分,因為後面這些網站並不專注於朋友和家人的連結,這種市場定義是否會獲得法官同意,可能還有一大段路要走。
而且James Boasberg法官上次在駁回書中,對採用每日使用者或是使用時間都不甚滿意,不認為FTC提出Facebook具有壟斷力的數據,所以FTC這次出擊,雖然也許有助於輿論,但是能否夠影響法官,仍在未定之天。
原文出處 沈榮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