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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南郡 : 瑯嶠十八番社 lang-gao za bei huan settlement


瑯嶠,原來指恆春半島西北隅的車城至恆春城一帶,由於清代馬卡道平埔族與漢族,逐漸向南拓殖,幾乎涵蓋山路與海岸,所以恆春半島全域,叫做瑯嶠地方。

清代曾以楓港溪為界,其北的排灣族部落群,稱為瑯嶠上十八社,其南的部落群,稱為瑯嶠下十八社。前者又稱為恆春上番,日人後來分類的結果,定位為排灣族內文群(Chaoboobol);後者又稱為恆春下番,定位為排灣族恆春群(Parilarilao),包括統治階層斯卡羅族(Suqaro)。

一般所稱的瑯嶠十八番社,依照清乾隆29年重修的《鳳山縣志》,是「瑯嶠歸化十八社生番」,也就是已經歸化的排灣族恆春群、斯卡羅族四大社,以及瑯嶠阿美族。然而,所謂歸化十八社所涵蓋的範圍和「番社」數目,歷代史冊,例如上述的《鳳山縣志》、雍正年間黃叔璥所撰的《臺海使槎錄》、光緒20年屠繼善所撰的《恆春縣志》均不一致,甚至所謂「歸化生番」,是否確實「歸化」,究竟包括多少排灣族、瑯嶠阿美族、斯卡羅族,則模糊不清。

清治最後一年出現的《恆春縣志》所列舉的瑯嶠下十八社(即瑯嶠十八番社)是:豬朥束社,在長樂里,離恆春城22里;高士佛社,在泰慶里,離恆春城50里;文率社,在長樂里,離恆春城25里;麻仔社,離恆春城25里;竹社,離恆春城18里;加芝萊社,在咸昌里,離恆春城22里;龜仔甪社,在至厚里,離恆春城22里;龍鑾社(附大板埒社),在至厚里,龍鑾社離恆春城13里;射麻里社,在永靖里,離恆春城12里;四林格社,在治平里,離恆春城12里;八瑤社,在治平里,離恆春城45里;萬里得阿眉社,在長樂里,離恆春城25里;八姑角阿眉社,在安定里,離恆春城16里;射不力社,在善餘里;牡丹社,在泰慶里,離恆春城75里;上、下快仔社,在善餘里。此外,尚有射馬里、八瑤阿眉社、羅佛阿眉社。以上共列了20社。

臺灣割讓後第三年來台進行人類學調查的鳥居龍藏,細數「下蕃社」(即瑯嶠十八番社)得知,總共28社,戶數854戶,人口3,405人,部落名稱如下:豬朥束、八姑角、姑仔角、蚊蟀、高士佛、牡丹、中社、女奶、加芝來、射麻里、大社、莿林格、八磯、家新路、牡丹路、巴士墨、草埔後、貓仔、快仔、竹社及龍鑾等。

鳥居曾經描述瑯嶠十八番社如下:「下蕃社的總頭目潘文杰住在山下。蚊蟀、龜仔甪等社位於山下,族人早就與漢人接觸而幾乎被漢化。…牡丹社(Shimbaojan社)可以說是山上蕃社的代表,族人使用固有的排灣語,通曉漢語者極少。男子的頭髮呈散髮狀態,只是外出的時候,臨時做辮髮打扮,利用草花裝飾頭髮,耳朵上掛著大耳環,腰間維繫著一塊紺色方布,遠行時才著半體衣。女子把頭髮分梳,束起來盤繞於頭上,著舊式的漢服。住屋是土埆厝,用茅草修葺屋頂,節比鱗次建於山坡上。日常食用芋頭和蕃薯。除非是上層的頭目階級,一般平民吃不到小米或白米。」

臺北帝大移川子之藏的《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記錄四種版本的「瑯嶠十八番社」,其中,豬朥束社潘阿隆的口述內容,已附上部落名讀音,抄錄如下:

豬朥束社(Terasoaq)、貓仔坑(Savaruku)、高士佛(Kus-kus)、女奶(Kudakudal)、滿州(Vangtsul)、港口(Vaqitsun)、龜仔甪(Kuraluts)、加賭魯‧射馬里(Katoro)、牡丹(Sinbaujan)、快仔(Choroqoai)、竹社(Sabaruku)、頂加錐來(Coapatsilai)、龍鑾(Lingdan)、四林格(Sidaki)(含Palior)、同中社(Chaliunai)、沙保力(Sapudeq)、滿州埔(Surizuk)及嚮林‧老佛(Kanavos),共18社。

從上面引用的文獻資料可知,瑯嶠十八番社,實際上涵蓋恆春半島上的原住民斯卡羅族頭目家系四大社、排灣族及阿美族各社,但是不包括入墾於恆春地界的馬卡道平埔族與漢人村庄。

恆春地方原住民部落群,在清代就被列為「歸化番社」,到了日治明治年代更佳平地化了,因而改稱「熟蕃」(所謂「已漢化的生蕃」),並將四大社、恆春城及接近平地的滿州鄉納入行使「普通行政法」地區,亦即視同已開化的平地人管理。日人並將豬朥束社總頭目及射麻里社副總頭目等大地主階層,對於直隸部落群的固有土地權與統治權加以剝奪。

目前,分布於滿州鄉和恆春鎮的十八社後裔,雖然是「恆春民族大熔爐」中的主角,從漢化的程度看來,大部分的人已經無法與漢人、平埔族分出彼此了。

參考文獻:
1.移川子之藏、宮本延人、馬淵東一,1935,《臺灣高砂族系統所屬の研究》。臺北:臺北帝國大學土俗人種學研究室。
2.鳥居龍藏原著、楊南郡譯註,1996,《探險臺灣:鳥居龍藏的臺灣人類學之旅》。臺北:遠流。
3.黃士強,1985,《墾丁國家公園考古調查報告》。臺北: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