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世足賽,愛爾達砸了約2億元,跟FIFA買下台灣的轉播權,然而沒料到台灣要看的人實在太踴躍,出現系統過載,有付錢的也看不到的窘況。
那時,愛爾達做了一個決定,乾脆全部開放免費,有付錢的用戶,另外找方案補償。
結果我們的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發了一篇聲明稿,標題叫做:
「呼籲全民皆應有國際體育賽事之近用權,停止公器私用」
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13354-cbit-asking-for-free-lunch
內容重點就兩段:
「應由政府出面協調,由公共電視或恢復由無線電視台代表台灣向國際組織取得涵蓋全部權利(All Rights)之轉播權,無差別待遇授權全平台播出,方能落實全民均有權利免費收看國際重要體育賽事轉播之基本權益,同時方可落實政府發展全民體育之政策。」
「愛爾達結合中華電信 MOD 高價搶標國際重要賽事的商業模式,已凸顯私利凌駕於公益之上的重重弊端,建請政府單位緊急出面協調處理。」
簡單說,這些有線電視業者,覺得愛爾達出錢買世足賽轉播,應該也要分給他們一起播,如果不分,就扣一個"不讓全民共享國際體育賽事"的帽子。
當時這篇聲明稿一出,當然是被罵爆了。
台灣有線電視業者背後哪一個資本額不是愛爾達的數倍以上?
2億對這些業者來說,根本就是零用錢。
但是沒有一家業者搶在愛爾達前面搶先布局,講坦白的,這些有線電視業者,隨便一家站出來把錢砸下去,愛爾達應該只有挨打的份。
結果這些業者居然要愛爾達付錢讓他們播免錢的。
本來以為過了這幾年,這種相當沒有市場機制概念的理論應該不會再被拿出來講了。
想不到今天我們的傳播界大前輩的這篇投書,又出現了下面這種言論: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5643241
"以電視轉播權為例,本屆東奧,東森只有部分轉播權,就算是東森加上公視,時數也很有限,很多世界級的精采賽事,都必須在MOD愛爾達才看得到。
精采賽事無法真正普及,這一切都是因為轉播權利金。
取得東京奧運的轉播權,推估超過新台幣四億元。
中華電信有魄力一百%支持愛爾達轉播,但是多數電視頻道則因為經費考量而不加入轉播的陣容,於是儘管台灣選手努力參加競賽,甚至拿下獎牌之時,台灣的主流新聞頻道卻往往只有主播口述加上定格的截圖,實在令人搖頭。"
我是不相信哪一間電視台,哪一家媒體集團四億拿不出來。
講坦白的,49到58哪一個新聞頻道,奧運期間全部只播奧運新聞,不報台灣新聞,收視率絕對double起跳。
更不要說現在哪一間新聞台沒有在搞網路轉播平台?
連台視這種老三台都開始玩PODCAST了,其他電視台應該走的更前面才對。
結果現在還是雙手一攤"請政府出來管管中華電信跟愛爾達"
然後再說因為經費問題所以不轉播奧運。
那邏輯不是又回到2018年的世足賽了?
有線電視,長進一點吧。
原文出處 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