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半月前,有親朋在群組中轉貼寫給兒童看的農業網站,似乎親朋認為該網站寫的好。有興趣人,自行前往觀看。老番也覺得文章寫手對各種研究下過功夫,寫得八面玲瓏。老番卻不喜這種整理與歸納,學識深厚,常識有問題。
文章說臺灣黃牛是西元六世紀之後,跟隨漢族祖先(=先民)陸續移入臺灣;一千年後的明朝末年,黃牛又跟漢族祖先(=先民)來臺墾荒;同一時間的1624年,荷蘭人也從澎湖引進黃牛。文章又說水牛是1624年由荷蘭人從爪哇引進,1630年左右中國發起一牛三金獎勵,「一牛」指的就是水牛。
寫的幾乎面面俱到,只是把以前講荷蘭人為了開發臺灣從印度運黃牛來,改成從印尼運水牛來。但常識上,馬上有人會懷疑,千年來一直有運黃牛來臺彎,臺灣原住民卻無專指牛隻的語言。更嚴重的是,千年來運入的黃牛,誰私吞了?而且從印度、印尼用船遠洋歷險運送幾頭龐大牛隻來,只能賺個蠅頭小利,販賣香料、燕窩象牙等才是一本萬利啊!古人會比學者笨喔?
澎湖,閩粵一帶黃牛、水牛繁衍成群,幹嘛捨近求遠?但從閩粵運牛到外國臺灣賣,是違反明清中國法律的,「凡將牛馬、軍需、鉄貨、銅錢、段疋、紬絹、絲緜私出外境貨賣及下海者,杖一百,物貨船車並入官」。但賣牛好賺,殺頭生意有人作。《臺灣城日誌》所列的貨物單,哈哈,通常是天朝中國法律不允許的,這是背景與常識,可惜學問太深厚的人不願意理解,一定要歸功鄭成功海洋精神與荷蘭人商業帝國。
原文出處 翁佳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