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認為大一共同必修,不管是國文、英文、歷史、中憲、體育都應該廢除。
關於大一共同必修的論述長期以來一直徘徊在「基礎能力」與「人文教育」(全人教育、博雅教育都是類似意思)的路線不清上。
如果認為大學生的基礎能力不足,需要共同必修加強,那不如給定標準,低於標準的再去補修課程。
如果認為大學生需要更多人文素養,那不如好好培養人文學的課程規劃。西方的liberal arts 重點在培養自由的城市人,可以參與公共事務。中國先秦的六藝重點在複製士大夫階級。
台灣的人文學期待的是什麼?
如果目標是有解決問題能力的現代公民,那就是108課綱往大學教育的延伸。
以現在大學裡課程選項越來越多的狀況來看,用大一共同必修卡死學生,還不如讓各系所有更多修課路徑的規劃空間(基礎➡️進階➡️專題)看大學生因為體育沒過畢不了業真的很蠢,根本浪費生命。
重點是不管是基礎能力或是人文教育,中文系如果想要做這一塊,都必須有更清楚的定位與論述,也必須和其他人文學科共享資源。
以我當年的大一國文「詩經選讀」來說,課程無聊甚至考試要默寫,結果印象最深刻的是台大共同教室隔壁的姐妹花雞排。
原文出處 劉定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