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市南濱路與北濱外環道交叉口上方有座陽光電城的人行陸橋,17日晚間突然有人從陸橋上丟下一顆約比壘球還大的石頭,險砸來往車輛,由於去年12月也曾發生過類似案件還砸中車,花蓮警方調閱監視器,逮捕44歲何姓男子,今依涉嫌殺人未遂、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函送法辦。
17日晚間11點左右,有不明人士從陽光電城通往太平洋公園的人行陸橋上,拋落寬約20公分、重10公斤,比壘球還大的石頭,所幸當時深夜沒有太多的人車經過;不過去年12月20日晚間也發生一樣的事件,重量更高達20公斤,而且砸中一輛路過的黑色自小客車,擊中位置還靠近駕駛座。
由於陸橋上並沒有監視器,花蓮警方獲報後循線追查沿途的監視器,剛好遇到疫情期間,附近東大門夜市封閉完全沒人潮,當晚就只有44歲何姓男子一人經過,由於何男無業,過去曾在福町路一帶持磚頭砸毀四輛汽車,警方對其相當有印象,約談何男到案,何男坦承有當晚有拿石頭往下丟,之前有做過類似的事情,但沒有承認去年12月案件。
由於二度發生從天砸下大石頭的案件,引起花蓮縣議員魏嘉彥、徐子芳、吳東昇及花蓮市民代表楊哲灃、蔡翼鐘等人的重視,找來花蓮縣府建設處、花蓮市公所等單位會勘,建議在陸橋兩邊加裝護欄,並在天橋上裝設監視器設備,相關單位將依權責研議執行方法,初步將先加強監視設備。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