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玻13日訊)
大馬民航管理局和大馬政府同意對馬航MH370失聯客機兩名罹難者的家屬,做出32萬美元(約130萬令吉)的賠償。
根據網路媒體《The Vibes》基於訴辯雙方達致和解,法庭做出這項裁決,即對兩名罹難者陳亞明和妻子莊秀玲的家屬做出賠償。
根據法庭裁決,陳亞明和莊秀玲的孩子陳維鴻和陳維傑是本案起訴人,他們將新舊馬航、民航局總監及政府,列為本案答辯人。
本案的起訴人同時還包括陳亞明的父親陳漢坤及母親賴秋蓮, 以及莊秀玲的母親莊洪倩。
不過,同意書判決指出,付款將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旨在為訴訟作個結論。
來自霹靂拱橋的陳亞明與臺灣籍的妻子莊秀玲以及長子陳維昭,於2014年3月8日登上宣告失聯的MH370客機。
陳亞明夫婦的家屬是在2015年入稟法庭,起訴馬航和政府等4造疏忽,要求答辯人公開道歉並索償。
陳亞明及莊秀玲同屬一家工程及建築公司的董事,他們的年收入分別達590萬令吉及250萬令吉。
陳亞明的家屬向答辯方索取一般賠償、加重及懲罰性賠償、親屬傷亡之痛賠償以及法庭認為適當的賠償。
陳亞明的2名兒子在訴狀中指出,父母及兄長突然離世,令他們一夜之間變成孤兒,蒙受財務支援損失、失去父母的愛護及疼愛、失去穩定的家庭及家長指引,以及蒙受無法補償的心靈損失及創傷。
起訴人在訴狀中指出,民航局總監肩負肩負著監控民航飛行及操作責任,確保客機在空管下安全飛行,因此,民航局在MH370失聯一事上已失責。
起訴人也說,聯邦政府必須為其他答辯人的失責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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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航空370號班機失蹤事件】
指2014年3月8日,馬來西亞航空由吉隆坡前往北京的MH370號班機失蹤事件。
馬來西亞標準時間(UTC+08:00)凌晨0:41,馬航MH370號班機(與中國南方航空CZ748代碼共享)從吉隆坡國際機場起飛,機上共載有239人,當中大部份乘客為中國公民。該班機原定計劃於北京時間(UTC+08:00)6:30抵達北京首都國際機場,但起飛後不足一小時便在馬來西亞與越南海域的交界處、土珠島(也譯「土朱島」)以南約140海里及哥打巴魯東北東約90海里處與大馬梳邦空管中心(Air Traffic Control Centre Subang)失去聯繫。
隨後,根據數據分析,推定的飛機失蹤位置被多次修改,最終認為航機進入並於南印度洋失聯。2015年1月29日,即客機宣布失聯的10個月後,馬來西亞民航局代表馬來西亞政府正式確認航班失事,並認定機上239人由失蹤改為全數罹難。
但相關證據直到2015年7月29日,一塊疑似大型飛機襟副翼殘骸在法屬留尼旺島被尋獲,人們才首次掌握到墜毀的線索,上面有一組波音專屬的維修編號,經初步丈量後判斷屬於波音777型客機,最終被送往法國本土的土魯斯國防部裝備總局航空技術中心(DGA Techniques aéronautiques)實驗室進行分析,後於同年8月6日由馬來西亞首相納吉•阿都•拉薩間接證實該零件屬於MH370。
9月3日,法國巴黎檢察院宣布結果,確定該樣本是編號9M-MRO的波音777機翼。11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宣布出資2000萬澳元繼續對MH370遺骸進行搜救。搜救工作後期由澳大利亞主導,中馬兩國參與,以水下搜救為主,另一方面打撈漂流零件的工作也在東非各法屬島嶼進行著。
官方主導的水下搜救工作於2017年1月17日暫時性中止。截至2018年,該空難為商業航班事故史上,唯一未能確定具體失事地點的事故。2018年1月10日馬來西亞政府宣布與美國民間的海洋無限(Ocean Infinity)探勘公司合作,由該公司自1月17日起進行為期90日的水下搜救,尋找飛機殘骸地點和黑盒子。
2018年5月29日,由於仍然未能找到MH370客機的殘骸,馬來西亞交通部長陸兆福宣布搜索工作停止。同年7月30日,飛機失事調查報告公布。調查報告確認飛機曾經在人工控制下調轉方向,且提及了馬來西亞空中交通管制中心的運作沒有遵守特定的標準作業程序,迫使馬來西亞民航局主席拿督斯里阿濟茲哈魯丁宣布辭職。
2019年3月,馬來西亞政府表示「如果存在任何可信的線索或是具體的建議」,仍會考慮重啟搜索工作。馬來西亞首相馬哈地•穆罕默德也強調絕不放棄搜尋飛機的下落。
原文出處 東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