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黨產會主委林峯正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黨產會今天上午委員會決議,財團法人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為婦聯會相關團體)名下台北市林森南路19號的美齡樓房地,土地公告現值6億8000萬元,是婦聯會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婦聯社福基金會應在黨產會處分書送達之日起30日內,將美齡樓房地移轉為國有。
林峯正今天下午會同黨產會副主委孫斌召開記者會,林峯正說,黨產會在做成上述決議後,將同步行文給婦聯會與婦聯社福基金會,要求將美齡樓房地移轉為國有。
根據黨產會調查,位於台北市林森南路19號的婦聯會美齡樓,是在1999年由婦聯社會福利基金會以6億元分三期付款向國民黨買下土地,美齡樓為國民黨婦女之家舊址。
黨產會調查發現,1956年國民黨婦工會為籌建婦女之家,經該會指導蔣宋美齡核准,向國防部裝甲司令部價購房屋,並得一併使用坐落基地。1968年,婦工會表示服務工作範圍日益擴展,原有房屋不敷應用,復奉指導長指示「應設法擴充」,因而,要求國防部再將隔壁青島東路7號房地無償借予使用。
原本婦工會認為房地售價太貴不想買,只想繼續無償借用,但國民黨中央黨部商請國防部補助價購,甚至當時的國防部長蔣經國還指示,多給的補助不用繳回給國家。
黨產會調查發現,婦聯社福基金會是婦聯會在1997年捐助10億元所設立,婦聯社福基金會與婦聯會目前都設址於北市林森南路19號。1998年底到1999年初,婦聯會捐給婦聯社福基金會6億元,向國民黨買下興建美齡樓所需土地經費,婦聯社福基金會取得土地所有權後,婦聯會又在2003年捐款4.5億元給婦聯社福基金會,以該基金會為起造人,起造地下3層、地面9層、建築總面積9787.64平方公尺(約2960.76坪)的建物「美齡樓」。
黨產會指出,由於婦聯會已被黨產會認定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婦聯會捐贈給婦聯社福基金會、用以向國民黨購買美齡樓的10.5億元款項,也屬於不當取得財產,婦聯社福基金會無正當理由無償自婦聯會取得不當取得財產10.5億元,因此依黨產條例的規定,美齡樓應移轉為國有。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