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30歲美髮師方兆杰,昨天凌晨涉嫌酒後駕駛賓士車,撞上徒步過馬路的名嘴黃暐瀚之母,還將黃母拖行逾50公尺死亡,他第一時間不報案,反而是衝到超商買啤酒喝,企圖「耍賤招」、「使奧步」躲避刑責,警方酒測達0.4毫克。檢警調查時,發現他疑似有勾串證人說謊,又試圖湮滅證據,且有逃亡之虞,昨天晚間9時許,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今天上午裁定羈押禁見。
中檢聲請羈押的理由是方男涉嫌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駕不能安全駕駛而致人於死的罪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證人、滅證與逃亡之虞。據指出,方男宣稱他案發前,到KTV內與朋友相聚,但沒有喝酒,警方訪查時,卻發現他說謊,有證人指證他當時確實喝酒,就在警方訪查時,他疑似有勾串證人說謊,並試圖湮滅證據等行徑,檢方還認定他有逃亡疑慮。
台中地方法院裁准羈押禁見的理由,包括方男涉嫌觸犯刑法第185-3第1項第1款、第2款與第2項,亦即方男肇事當時,酒測達0.25毫克,且有足夠的事實,可認定他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導致不能安全駕駛,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