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黑心!巫姓加水站業者涉嫌將彰化溪湖地下井水冒充南投埔里山泉水販售,3年來已在彰化縣內29處經營的「埔里甘淨泉水」加水站販售1萬2100公噸水,獲利約600萬元。彰化檢方以詐欺、虛偽標示商品及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將巫男聲押,今天(23日)凌晨以50萬元交保,並扣押犯罪所得。彰化縣衛生昨天也對巫男的29處加水站勒令停業,並漏夜至各站貼出暫停供水公告。
檢方指出,近日獲報,彰化有加水站業者以未經檢驗地下水,偽冒埔里泉水對外販售,偵查發現,巫男(57歲)領有加水站(車)許可證,其加水站所標示水源為來自南投縣埔里鎮的地面水,但他為節省成本,從2018年12月起汲取位於彰化溪湖的工廠後方水井地下水,假冒埔里山泉水販售。
22日,彰化地檢署指派主任檢察官吳怡盈、檢察官李秀玲、劉智偉、楊聰輝、林裕斌等人指揮彰化、南投員警會同彰化縣衛生局等單位,到巫男宣稱埔里水源業者的營業處所及彰化溪湖加水工廠等處搜索,扣得相關帳冊等證物。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巫男在其溪湖加水站工廠處有登記取得地下水權水井1口,但經搜查,他又在經營加水站工廠後方私鑿水井1口,以機器汲取2口水井的地下水,再經濾水設備過濾後儲存,以水車載送至彰化縣田尾鄉、鹿港鎮、福興鄉、員林市、永靖鄉、埔心鄉、溪湖鎮、埔鹽鄉、埤頭鄉、竹塘鄉、二林鎮等29處所經營的「埔里甘淨泉水」、「埔里山泉水」加水站販售。
葉建成說,巫男將來自彰化縣溪湖鎮的地下水偽冒、標示為來自南投縣埔里鎮的地面水從2018年12月起至今已售出約1萬2100公噸水,不法所得約600餘萬元。另外,檢方已針對水源地、儲水地的水質採樣送驗,釐清水源是否遭受污染,以維護民眾用水權益與安全。
而巫男交保後返家仍持續駕駛水車送水,面對媒體採訪時,他只說,「到此就好」,面臨可能的罰金,他說,「如果我們正常(檢驗)就沒事了」。
地下水假冒埔里山泉水消息傳開,彰化不少民眾哀號「中標」、「喝了十幾年,沒想到是地下水」、「不知如何求償?」對此,衛生局說,消費者可向消保中心或衛生局聯繫登錄求償,另外,對水質有疑慮者,可向環保局申請水質檢測。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