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有很多的宮廟,處理車禍的時候,經常跟他們借個桌椅寫資料,相當方便,宮廟門口點香燭的地方,會擺放個紅盤子,裡面會有一些糖果或是不旺仙貝,通常是一些信眾沒有拿走的供品,丟掉也可惜,就讓大家自行取用,有時會看到信眾拿個一兩片餅乾,解個饞也算沾點神佛的願力,不過偶爾就是會出現那種拿個大袋子,把整盤東西都掃走的人。
我念書的時候,系上有個教授很小氣、吝嗇、節儉、摳門,他的太太跟兩個兒子,每天都會到學校來,用學校的會議室看電視、寫功課,然後用學校的衛浴洗完澡才一起回家,聽起來有點扯,但是好像也不犯什麼法,校方沒有制止,他們也就這樣習以為常了。
這些行為很嚴重嗎?其實很難界定,有時在公司上班,有朋友來探訪,帶朋友用公司的會議室聊個天,沖泡公司的咖啡給朋友喝,用公司的網路上個網,看起來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但如果每天都這樣,甚至讓朋友拿個睡袋,晚上就睡在公司,在公司洗澡看電視,把公司當自己家,就算公司沒有追究,旁人看了也肯定渾身不舒服。
台灣話叫做「歹款」、「不才」、「冇站節」,法律上能不能追究很難說,這世界上本來就多的是法律管不著的事,但至少可以顯現出人品,台灣人其實還是有點愛面子,對於這種丟臉的事,往往不敢做得太明顯,就算不違法,也不會無恥到反嗆別人:「不然現在是要抓去關了嗎?」
當然,我說的是傳統的台灣人,包括傳統的政治人物,如果是「新政治」那就不一定了。
原文出處 石明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