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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逾5億收入沒報稅 明師中醫診所創辦人200萬交保


明師中醫診所創辦人李一宏曾利用人頭詐領健保費遭判刑2年、緩刑5年,檢調又再查出,李一宏與旗下中醫診所負責人,7年短報自費減肥療程收入至少5億元,檢調昨依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會計法、偽造文書等罪約談李一宏、土城明師中醫診所負責人李一行、永和明師中醫診所前後任負責人黃月順、范姜郁旻、永貞明師中醫診所前後任負責人江彥明、鄭清河、中和明師中醫診所負責人劉恩劭,檢方今天凌晨訊後諭令李一宏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海出境,其他6人則各以100萬元交保。

據了解,李一宏等人都認罪,願意補稅。

檢調獲報,李一宏與旗下診所負責人鼓勵門診醫師推薦自費減重可轉讓療程券,讓顧客可選擇埋線或藥品減重,一張券900元,10張券7700元,櫃台會計人員再分內帳、外帳登入,藉此隱匿醫療所得,2013年迄今,至少短報5億元收入。

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林達昨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處,兵分15路搜索永和、永貞、中和、土城明師中醫診所等處,帶回李一宏、黃月順、范姜郁旻、江彥明、鄭清河、劉恩劭、李一行等11人,4名會計人員則以6到8萬元不等金額交保,至於逃漏稅金額仍待清查。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