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立委傅崐萁因案在花蓮監獄執行,二次入獄期間都申請戒護就醫,昨又上臉書自爆被虎頭蜂叮傷,有署名「見不慣花蓮監獄黑幕憧憧淪為政商人士附屬機關的前管理員」,向本報爆料傅在監獄中享盡特權,不僅免用戒具,還可穿運動鞋去特見、就醫,最誇張的是一人獨享大運動場,還有專人拿水杯、遞毛巾,連外出走通道其他受刑人都要向後轉迴避,花蓮監獄則回應,相關作為均依法令為之。
服務處人員聽到爆料人所述「住院卻不用上腳鐐手銬」,忍不住替傅崐萁抱不平,「委員又不是殺人、重刑犯,都腳骨折打石膏了,是會逃跑嗎?需要再用腳鐐壓在斷掉的地方嗎」?花蓮監獄昨晚也發書面聲明回應說明,呼籲外界勿多做聯想。
傅崐萁服務處人員心疼表示,傅委員個性比較衝,懷疑被爆料「人家故意找碴也有可能」,但強調「委員真的就是受傷,才可能出來就醫」。服務處人員說,委員戒護就醫也是先送國軍花蓮總醫院,由於除了骨裂之外,傅委員還心臟疾病一直未獲控制,需要詳細檢查,加上委員所有病例都在慈濟醫院,因此申請轉院到慈濟。為此國軍花蓮總醫院有安排與慈濟醫院醫師會診,經審核確認後,才依照家屬要求轉院到慈濟醫院。
至於住院期間沒有帶手銬腳鐐是否「特權」?服務處人員表示,委員既不是殺人犯也非重刑犯,炒股案算是輕罪,且已經執行超過一半,有必要隨時腳鐐手銬?花蓮監獄有派衛生科長每天到慈濟醫院看X光片了解恢復情形,也安排2名戒護人員在場,醫院根本戒備森嚴,「都骨折了怎可能有逃亡之虞」?
服務處也表示,安排「特見」者包括國民黨、民進黨等多位立法委員等政要,本來立委就有職權「可要求安排任何人」來了解狀況;至於送餐部份,委員吃素也不吃大魚大肉,本身就吃很少,並不清楚是否每天有送餐點。
花蓮監獄回應指出,依據法令規定,醫療行為可經醫囑不予施用或部份施用戒具,傅委員期間因左足骨折花監配合醫院醫療行為未施以腳鐐,其餘均依規定施用,而治療期間,傅崐萁因心臟疾病,需到醫學中心進一步檢查,因此轉院到慈濟醫院,由於慈濟醫院並非契約醫院,因此無法架設監視設備,另外指派幹練的管理員加強戒護,彌補無科技設備輔助監控之不足,花監尊重醫療單位相關醫療行為,相關作為均依法令為之。
對於每日都可特別接見,花監回應指出,按照監獄行刑法,監獄長官得准辦理接見,而傅崐萁為現任立委,外界多有關心,基於輔導需要,經典獄長核准後,依法令給予彈性調整接見,都是依法令為之;而因傅立委身分因素,基於保護立場,避免不必要的衝突跟攻擊,實施必要的人員管制,但絕無所有受刑人都須迴避不可看著傅立委等情形。
對於專人帶運動、獨享運動場等,花監指出,花監都有排定各工場運動時間表,按表實施,倘因氣候、教化活動等因素無法如期實施時,則調整為室內運動或其他方式為之,都有符合法令規定每日運動一小時的規定,而基於保護傅立委的安全免受危害,遂個別帶傅立委前往運動,並「指派幹練同仁」加強戒護,然並無排擠其他工場運動時間或安排專屬服務之管教人員等情。
花蓮監獄強調,有關受刑人自殺、就醫死亡等,都已經依相關規定處置並配合有關單位調查,並無違失;收容人若有個別特殊需求,只須提出申請,經過相關規定審核,並酌予行政裁量後核准,並無傅立委在監內享特權、一般受刑人都甚難獲准的情況。
傅崐萁上個月3日在獄中打籃球不慎左腳掌骨裂加上心臟疾病住院30天,本月17日又透過臉書小編自爆遭虎頭蜂螫咬,並指出最近病痛不斷,提到左腳掌骨折、胃潰穿孔直徑達1.5公分、十二指腸潰瘍、食道逆流等等。
署名前管理員寫下2000多字爆料信寄給本報,詳細描述傅崐萁在監獄內與其他一般受刑人不同之處,並強調所有內容都有文書簿冊、監視器畫面、相關人、受刑人都可查證,「絕對屬實」,爆料指出,傅立委入獄二次期間,總共三次戒護就醫,依監獄行刑法戒護醫院住院,都須依規定使用戒具,手銬、腳鐐及連鎖,唯獨傅立委不論在外醫或住院期間,都不須使用任何戒具。
爆料指出,一般受刑人若如傅立委受到腳部扭傷之類的傷勢,基本是治療當日,就必須即返回病舍療養,想要求自費到慈濟等非簽約醫院就診,一般受刑人根本不可能,就算是剛手術完麻藥還沒退,也是一樣全上5公斤戒具,但傅立委住單人房,住院期間不僅不必施用任何戒具,還有冰箱、冷氣可供其使用,且入住的單人病房都無監視設備,戒護根本是虛應了事,安全考量實為無稽之談。
爆料指出,依監獄行刑法戒護外醫住院皆須依規定使用戒具,手銬、腳鐐及連鎖,以鐵鍊鎖頭串聯手銬腳鐐少5公斤,且監方規定須把外套口袋穿洞,手由外往內上銬,根本不符人體工學,在外醫期間長達數小時須搭乘計程車往返,除痛苦不堪,連抓癢都不行的手,若途中發生行車事故,是如何扶握把自保?簡直是虐待受刑人也枉顧其人身安全,唯獨傅不論在外醫或住院期間都不須使用任何戒具。
另外,爆料指出,一般舍房作業的受刑人需每日在舍房內手摺蓮花至一定數量才能達標,獲得作業分數滿分4分,這2次入監,傅崐萁皆未作業且外醫期間也無參與作業,如何取得作業分數?傅此二次入監身分不同,上次是解除縣長職務的平民,待遇卻跟這次立委相同,上次甚至有過之而不及,若此非特權那什麼才是特權?
前管理員指出,監獄行刑法修正後,一般受刑人不論級數,都須3日才可寄入一次菜餚,唯獨傅立委可在特見時,每日收菜餚,而傅每日都有特許安排特別接見,接見人蓋括國民黨高層人士如徐榛蔚、王金平、江啟臣、許淑華、周錫瑋、朱立倫及民間政商、宗教團體,還有綠委柯建銘等,全部記載在特見簿冊備查。
而一般受刑人僅能在運動時穿著運動鞋,擔心夾帶東西平常只能穿拖鞋,唯獨傅立委可在特見、外出等,只要一出舍房便可穿著運動鞋。爆料者強調,只要傅立委離開房舍,不但要行走中央走道,還會有監獄主管左右跟在後方,不論從事何事,只要傅立委外出房舍,前戒護科李姓科長便會實施全監人員管制,在走廊上的受刑人就必須向後轉面向牆壁迴避,等待傅立委通過,嚴重影響其他受刑人接見、看診時間及管理員戒護流程。
爆料者指出最讓受刑人不滿的就是,一般工場受刑人每月輪流到大運動場一次,小運動場四次,每次一小時,但花監自7月13日到8月28日因人力不足,實施中午收封受刑人從中午11點等待收封,進房後到下午2點才開封到工場,每日開封時間時間僅剩三個半小時,期間還需要盥洗、作業等,原本的運動一小時時間都不足。
爆料者指出,傅立委不僅享有專人服務提出帶去運動、賞花草,還可以一人單獨使用4個籃球場、1個排球場的大運動場,其餘排定一、三、五下午使用的工場都無法使用運動場,前李姓戒護科長還分別安排專屬服務傅立委的郭姓、呂姓管教人員,二人需要幫傅立委拿水杯、毛巾供其使用,其他受刑人都苦不堪言,還被規定不准亂傳、要求「當作沒看到」、「勿外洩」。
爆料者指出,由於李姓戒護科長在傅立委在監期間無微不至的體貼關心,已在上月24日高升到矯正署安全督導組視察;而提供專屬服務的郭、呂二人,郭還被前李姓戒護科長敘獎達13支,升任作業導師。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