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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畢恆達 : 論文寫作請謹記引用註明出處的四大要點


現在是論文口試的旺季,研究生請謹記:

(1)用自己的文字,引用他人的概念,可是沒有註明出處,這個叫做剽竊。除非這個概念已經變成常識。

(2)使用他人的逐字文句(相同的wording),沒有註明出處,這叫做抄襲(預設了剽竊)。文字的長度,只要超過一句都算。

(3)使用他人的逐字文句,即使有註明出處,可是沒有在此段文字前後加上引號(並註明出處的頁數),仍然叫做抄襲。這種抄襲在碩士論文的初稿中常見,建議或者加上引號,或者用自己的話重新改寫。

(4)如果是連續幾頁將別人的文字複製貼上,即使有註明出處,即使有前後加上引號,仍然是不合寫作倫理。引文(quotes)以短為宜,通常至多一兩段,過長的引文顯現作者的懶惰,對於被引用者也不公平。

原文出處 畢恆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