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一:
根據監聽紀錄,陳文成告知施明德其在美國計劃成立「全美民主基金會」,已在美中、美西建立組織,決定每月募資1,500美元給《美麗島雜誌》,並透過辛辛那提的朋友將款項匯往臺灣,惟施明德表示尚未收到款項,電話中施明德則說明在全台各地建立服務處以及第一期雜誌銷售情形。應注意的是,在這份「彩虹資料」中,警總人員係以「陳某」來紀錄陳文成,監聽人僅員註記該「陳某」自稱住在匹茲堡。換言之,此時警總還不知道與施明德通電話的人是陳文成。
圖二 :
之後,陳文成的岳父打電話給陳文成,警總人員從各種線索,判斷「陳某」就是陳文成。即便這通與岳父的電話僅是閒話家常,警總仍根據前一通與施明德的通話,認定陳文成「顯屬叛國份子」,應對其在臺北的家屬「瞭解與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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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7月3日陳文成被發現陳屍在台大研究生圖書館外的草坪上。因為他前一天早上遭警總帶走後即無音訊,警總為打消外界疑慮,案發後數次對外發言卻對約談原因含糊其辭,至7月8日警總總司令汪敬煦才公開證實其與美麗島雜誌社的往來有關,關鍵即是跟施明德的一通越洋電話。儘管這個原因由汪敬煦所提,且曾出現在約談譯文中,但關於這通電話的內容與紀錄,外界從未看過,也不在歷次調查的檔案資料裡。
為了釐清威權統治當局在本案中的角色與責任,回應家屬及民間長期以來對官方調查缺失的質疑,促轉會自成立以來,即啟動陳文成案調查,並澈底清查檔案,包含這通電話在內等可以監聽到陳文成動態行蹤的警總「彩虹資料」(即監聽紀錄),都是在檔案局的第六波政治檔案徵集中首度出土。
從這份紀錄可知:民國68年9月30日(美國時間應為9月29日)零時9分,情治單位截獲陳文成與施明德的越洋電話, 10月2日負責監聽的警總電監處將這通電話內容摘錄,以「彩虹資料」的形式呈送總警保安處,封面註明「極機密」。
需提醒的是,這份「彩虹資料」並非逐字逐句,而是由監聽人員依通話要旨所製作,亦是促轉會在官方檔案中所查到最早一份與陳文成有關的紀錄。
在附圖的兩張檔案中,可以發現「彩虹資料」紀錄,警總的監聽人員僅註記該「陳某」自稱住在匹茲堡。換言之,此時警總還不知道與施明德通電話的人是陳文成。
在另一張檔案中,陳文成的岳父打電話給陳文成,警總人員從各種線索,判斷「陳某」就是陳文成。即便這通與岳父的電話僅是閒話家常,警總仍根據前一通與施明德的通話,認定陳文成「顯屬叛國份子」,應對其在臺北的家屬「瞭解與注意」。
也就是說,在案發一年多以前,警總即透過電話監聽,盯上陳文成,亦是透過此方式,得知陳文成即將在70年5月間返台,從而部署對他及其家人更為嚴密的監控措施,例如在陳文成入境臺灣後,隨即協調入出境管理局暫不核發出境證。陳文成便是在這樣嚴密的監控之下,在70年7月2日早上自家中被警總人員帶走,從此改變了他的生命軌跡。
促轉會此次調查最重要的突破之一,即是發現相關機關仍持續清查出陳文成案的相關檔案,其中重要者如國安局的檔案,在歷經近一年半的協調與交涉,於108年11月7日始完成解密,至此,促轉會方得以調用完整的檔案原件。
檔案內容除少部分與既有已公開的檔案重複之外,多數均為首度出土,不僅證實情治機關對陳文成本人及家屬確有嚴密監控,對於案發後情治單位介入偵辦、引導輿論風向、阻撓家屬追求真相對外發聲等亦有紀錄,對於理解本案案情有極大助益。
陳文成案調查報告
針對陳文成的監控檔案首度出土
大家一起來看檔案
原文出處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