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民自決」主張後的25年
「臺灣尚待定義」?
在上次的連載裡曾經提到,自己首次進行「走看聽選舉」是在1983年的「立法院增額立委選舉」,臺灣獨特的反對勢力「黨外」的口號「臺灣前途由住民自決」,成為當時選戰的焦點,那個口號的前提是,「臺灣住民」作為應該決定自己國家歸屬的主權主體,當時的我親身見證了臺灣民族主義公然躍上臺灣選舉政治的舞台。
從上個月便斷斷續續地閱讀臺灣歷史學者周婉窈(臺灣大學歷史系教授)的文集《島嶼的愛和向望》,前幾天在書裡看見了以下這段話。周婉窈是臺灣史概論的暢銷書籍《臺灣歷史圖說》(初版1998年)的作者。
「臺灣尚待定義,但不要告訴我,她只能等待再度被外力重新定義」。
應該不只有我感受到,這段話與上次介紹過當時「黨外」領袖之一的康寧祥所言「臺灣現在正面臨第三次的命運轉捩點」、「臺灣住民掌握自己命運」等主張,在思想上有所關聯、相互震動吧。
前述周婉窈的文章寫於2009年,「臺灣前途由住民自決」的主張公然登場後,光陰流逝超過25年。而當下,世界正處於新型冠狀病毒引發肺炎大流行的顛峰時期。此次暫且停止依循時序的過往回顧,希望記下「臺灣前途由住民自決」之後的轉折,以及關於當下的所思所感。
「選舉共同體」
1983年,當時「黨外」的「臺灣前途由住民自決」主張,可分為兩個部分。
其一是(A)臺灣面臨危機之際,拒絕再度由外部力量(當時的說法為「國際強權」)決定自己的命運。其中蘊含了臺灣未被國際承認為一個國家的抗議意味。
另一部分為(B)關於臺灣命運的選擇,當時的政治體制未能反映民意,因此包含了施行民主制度的要求。
「自決」和「民主」結成後,展現於政治之中,如同上回所述,理論上「臺灣前途由住民自決」主張將「臺灣住民」視為主權集團,若由此處展開思考,這就意味著希望改造臺灣政治體制,使之成為足以體現「人民主權」的制度,並要求以此因應(A)的狀況。經過如此主張之後,眾所皆知地,(B)的政治體制民主化的部分已然實現。
實現後的臺灣政治體制,其代表性象徵即為4年1度的總統大選。藉由1996年首次舉行臺灣總統大選,臺灣各級行政首長下至村里長、鄉鎮縣市長,上至總統;各級議會下至鄉民代表、鎮民代表,上至立法委員,全都透過自由選舉產生的政治制度已然成形。
針對此事,我在2008年的著作(《臺灣的政治》東大出版會)裡評述如下。
「中國大陸的東南方,日本南鄰的海面上,出現了一個擁有民主制度的島嶼國家。臺灣的選民,沒有例外地,從地方鄉鎮到國政層次,都有參與公職選舉的經驗,成為所謂『選舉共同體』的成員。」(219頁)
沒錯,正是「選舉共同體」。周婉窈所言「臺灣尚待定義」裡的「尚待定義」,意味著戰勝內外困境的自我定義尚未完成,以及尚未獲得支持那個自我定義的「某種事物」。
那個「某種事物」並非僅有政治性的意義,可以理解為帶有形成豐富人文價值的意味。
不過,若只看政治層面,2008年在我眼中映照出的是,藉由政治體制的民主化,臺灣住民以「選舉共同體」定義自我。毋須諱言地,4年1度的總統大選,正是這個「選舉共同體」的代表性事件。
過往的25年之間,臺灣雖然已經舉行過7次的總統大選,那是一個因內外諸多因素而持續飄搖不定、波瀾萬丈的過程。
從首次大選開始,中國軍隊便發射飛彈至臺灣海峽,並在臺灣海峽,進行以進犯臺灣為目標的大規模軍事演習,當時美軍派遣航空母艦戰鬥群,接近臺灣海峽作為對抗措施之下,臺灣大選才得以在平穩的狀況下順利舉行。
正如「飛彈」vs.「投票箱」的插畫,所描繪的對抗景象,非常真實地呈現在我們眼前。延續至今日的中國「高舉利劍的脅迫(saber rattling)」與臺灣的「民主」之間的對抗模式,便起源於此。
其後2000年,陳水扁代表民進黨在大選中贏得政權,競選連任時的「公投」綁大選,不僅惹怒北京,也讓華盛頓不悅,之後2004年、2008年、2012年的民進黨總統候選人,無論勝敗,成為不只北京,連華盛頓都「不歡迎的人物」。
而之後在2016年,民進黨推舉蔡英文出馬奪回政權,但在2018年的全國地方選舉裡,對於這大約40年間推進的民主化・臺灣化等種種變化抱有違和感的人們,有了韓國瑜這位擅長耍把戲的政治丑角,臺灣政治史上興起一陣史無前例的右派民粹主義大浪。從結果看來,2020年1月的總統大選,蔡英文雖然獲得壓倒性的勝利,但蔡英文競選連任時,某段時期曾陷入危機狀態,還讓人記憶猶新。
作為主權宣示意義的總統大選
臺灣政治觀察家小笠原欣幸,在2019年出版了《臺灣總統選舉》一書,他的研究顯示出這7次選舉的實際豐富樣貌,臺灣總統大選所體現的,並非只是最高行政首長的選舉,也不僅僅是政治權力在一定期間的競逐下分出成敗,並重新託付政治權力的政治制度。
根據我個人的看法,臺灣的總統大選,具有所謂的「人民(=公民)主權宣示事件」之意義。
若借用周婉窈部分修辭來描述的話,透過民主化所形成的「選舉共同體」,即為擁有主權的共同體=公民(nation),總統大選便也成為了向國內外自豪地展現如此「自我定義」的政治事件。
不僅是小笠原,許多觀察家都指出,多年來隨著總統大選的持續舉行,覺得臺灣不是中國(至少在廣義政治意義上有所不同),更視自己為「臺灣人」的人也在持續增加之中(小笠原將這樣的政治意識稱為「臺灣認同」)。
此外,爭奪總統大位的民進黨和國民黨之間,對中國政策──與國家未來的選擇(統一或獨立)密切相關──的基礎不同(是否接受「一個中國」)。
因此,總統大選自然地,就帶有某種關於國家認同的公投(referendum)特質。所以每次政權輪替,臺灣社會就會遭逢政治震盪,面對從外不同方向傳來的各種壓力,臺灣選民必須為自己的決定,也就是自我定義的行為付出代價。
也許就因為如此,這也如同小笠原所指出的,從大多數人不想付出極端代價(與中國開戰)的想法裡,產生出某種自我限制。
也就是說,認為臺灣海峽必須「維持現狀」的選民,常常占民意的大多數,形成了輿論難以改變的堅固構造,國民黨及民進黨兩黨,若推出違逆此結構的候選人,便無當選希望。
在此狀況推展之下,雖然1983年的「臺灣前途由住民自決」主張所蘊含的(B)民主化已然實現,但主張包含(A)拒絕外力決定自我命運的這個層面仍然未能改變。
李登輝曾推動總統直選的制度化,自己也獲選為首任民選總統,或許期待著(A)的實現,但還未到達改變「國際強權」基本態度的地步。
1995-96年的臺灣海峽危機之後,時任美國總統的柯林頓宣示「三不政策」,試圖修復中美關係,這便象徵著「國際強權」的態度,並未改變。
臺灣,對外仍舊是一個沒有明確稱呼、不被承認的國家。
展演主權
存在著競爭與對立的國際社會裡,即使是穩定獲得國際承認的國家,適切地展演主權,仍是不可或缺。
那麼,在不被承認的國家,一定程度的國家安全獲得保障,也就是在足以維持「事實上的獨立」這樣的條件之下,常常必須更加積極地藉由展演主權,以彌補「事實上獨立」的主權內涵,其缺乏國際承認的不足。
在「人民主權」作為主體(必須遵守的規範)的現代國際社會之中,那不僅是政治菁英的課題,同時也是公民的課題。
當然,最少也必須別踩到像是主張自己是臺灣「祖國」的中國,以及美國等恩庇國家的「虎尾」。
目前正處於新型冠狀病毒大舉肆虐,導致肺炎全球大流行的巔峰時期,或許,我們可以如此看待當下的臺灣:戮力進行防疫活動的臺灣,其「選舉共同體」的成員們,正在展演稱為「防疫共同體」的人民主權。
參與以臺灣為單位的防疫陣線,透過守護共同體的經驗,或許這個「防疫共同體」正是某種「生命共同體」(李登輝在1990年代初曾經使用過的詞彙)的體現。
為了展演主權,不得不更加展現熱情,那樣的熱情,不太容易連結到已獲得實際承認的主權,雖然這是不被承認為國家者的悲哀,但在那些活動裡獲得優異成績,提高國際知名度,更加深了作為「國家公民」的自豪感受。
在世界性的疫情消退後,那個自豪的感受,將如何被國際看待?
即非如此,臺灣,這個不被承認的特殊國家,在近代主權國家體系這個巨大的偽善體制當中,也是個特異的存在,那是由東亞「國際強權」之間對抗關係的地緣政治學所製造出的產物。
原文出處 Nipp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