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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陳嘉宏:韓國瑜為何會被傅崐萁「壓落底」?20250210


賴清德今日將召集五院院長會面,主題是「會商政經新局挑戰因應之道」。立法院長韓國瑜忙不迭地透過「立院人士」放話指出,韓國瑜這場赴會只是反映民瘼,不會對任何事做出承諾。韓國瑜等立院人士真是誤會了,新總統邀請五院院長見面餐敘行之有年,跟《憲法》第44條的院際協調權沒太大關係;就算啟動《憲法》第44條,那也只是總統形式上的權力,頂多只能營造些氣氛,沒人會天真到以為找立法院長來喝喝茶就可以解決一團死結的朝野僵局。

韓國瑜急忙派出立院人士對外解釋他參加會議不是被「摸頭」,多少反映出這位立法院長的處境與心態,那就是本報日前報導韓國瑜曾私下哀嘆:「小傅(傅崐萁)現在很大喔。」其實,立法院是合議制,理應沒有誰比誰「大」的問題,即使真要比「大」,多數黨黨鞭怎麼可能比立法院長還要「大」?過去一年來,並不是傅崐萁在立法院「很大」,而是韓國瑜把自己「做小」了;是韓國瑜不知國會議長所為何事,才被傅崐萁「壓落底」。

選上立法院長是一種實打實的票數比拼,韓國瑜能當上立法院長得自於國民黨與民眾黨的支持,他的權力來源來自於藍白兩黨立委,在若干議事運作上更傾向於藍白兩黨也是情理之常。不過,韓國瑜既然擁有國會議長的名器,就有其身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首長不可丟棄的責任;韓國瑜的問題在於在既不清楚自己揹負的責任,也沒搞懂自己擁有的權力,才會把國會議長的職務越做越小,甚至淪為多數黨黨鞭的小弟。

身為立法院長,韓國瑜有兩項無可迴避的責任與一項無與倫比的權力:

一、立法院長有議事中立的責任:所謂的「議事中立」,有謂議長不發表政治意見、不參與政治活動、維持議場秩序、公平分配發言時間等等,但更重要的其實是延續既有的議事慣例與傳統。何謂「議事慣例」?諸如應以「記名表決」而非「舉手表決」作為表決的唯一手段,諸如法案預算三讀後必須盡快送交總統與政院,不該以任何理由延宕;諸如法案預算未經協商整併不該送交表決等等。

但韓國瑜上台後,不斷毀壞過去30多年來立法院所累積的議事傳統。例如一遇爭議法案就屢屢以舉手表決取代記名表決,即使此作法並不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卻徹底違背民主社會責任政治的基本要求;例如以委員會召委一張不清不楚的公文,竟將院會三讀的法案留中不發,自降立法院的尊嚴與格調,令人匪夷所思;例如法案預算未經討論整併即送出表決,導致二三讀的相關文字與議案互相矛盾無法執行。凡此種種,都凸顯韓國瑜喪失中立,只為藍白黨喉舌的角色,也埋下國會不斷升高衝突的種子。

二、立法院長有推進立法議事的責任:身為立法院長,必須盱衡執政黨與主要在野黨的立法議程,形成屬於立法院自己的立法計畫;在這個立法計畫之下,有時要執政黨多讓一點,有時必須要求在野黨別這麼蠻橫,並以此逼迫彼此妥協,立法院才能順利運作。

例如,既知本會期是總預算會期,韓國瑜就必須衡量委員會必須花多少時間審查各部會的預算案,花多少朝野協商天數處理刪減提案,以此回推立法院可以有多少次會可以讓藍白表決他們要的政治性議案。但韓國瑜顯然對其責任義務毫無認知,堂堂立法院長跟著藍白多數設定的議題隨波逐流,淪為顧場小弟,最終搞到總預算審查開花,到現在仍送不出立法院。

三、立法院長有召集協商的權力:都謂立法院是合議制,票多的贏票少的輸,這說法其實是忽略朝野協商在推進立法院議程的關鍵角色。正因為立法院長擁「召開協商」這種獨一無二的權力,可以掌握法案預算的議程,於是得以節制朝野黨團,申明立法院的權威,宏觀調控所有的議程。

例如,立法院長既擁有龐大的幕僚群(法制局與預算中心),應不難得知哪些送上院會的草案有違法違憲之虞,既知草案有可能違法違憲,就應該利用召開協商排定議程的過程要求主責黨團做出調整,類似上會期的國會擴權法案幾乎被宣告整本違憲的立法,羞辱的不只是藍白黨團,更挫傷立法院的尊嚴。又例如,歷屆總預算案最後表決通常不超過20項,此次數百甚至上千件提案明顯有悖於常理,要求藍白黨團自行協商整併,本就是提案者的責任。但最後數百件提案一起被送上院會表決,甚至通過那些語焉不詳、互相矛盾的表決案,那就是你韓國瑜的責任。

韓國瑜早年曾當過三屆立委,但20多年前的他當立委時遲到早退、浪蕩成性,沒有累積太多本職學能,難為他做好國會議長的角色。20年後韓國瑜一步登天成為最高民意機關之首,如果不知自己的責任,不識自己握有的權力,還以為插科打諢耍寶練肖話就可以做好立法院長,那最後變成傅崐萁的小弟也只是剛好而已。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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