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歲護理專科生洪淨今年5月21日於台中捷運持刀隨機砍人,砍傷呂姓高中生與「長髮哥」許瑞顯,台中地檢署以殺人未遂罪、恐嚇公眾罪起訴,並聲明加重量刑,台中地方法院今天(26日)判處上述2項罪名,合併判刑10年,可上訴。
今天上午9時許宣判時,洪淨及其父母親,都沒有出庭聽審。
中檢今年6月起訴指出,洪淨因家庭不和諧,成績又不好,對世界憤懟不滿,今年4月先買刀籌備殺人,5月21日是鄭捷於台北捷運殺人案屆滿10週年,他想當天動手大規模殺人更能加深民眾對他行凶的印象、激發社會對廢死議題的關注,5月19日與20日,從南部搭車到台中,入住旅館2天。
犯案當天上午10時許,洪淨先傳簡訊告訴導師,下一個要砍殺導師,當天11時許進入中捷車廂亂砍乘客,造成高中生與「長髮哥」許瑞顯受傷,很快被乘客聯手制伏,檢方認為他殺人計畫周詳,例如特別挑選鄭捷行凶10週年當天動手,殺人計畫規劃相當細膩,顯示他砍人時精神與心智正常,行凶後還否認自己學鄭捷,強調「我與眾不同」。
檢方強調,洪淨仇視世界與社會,但不能以殺人來獲得心靈或壓力的解脫,他的惡行已造成社會集體恐慌,對社會負面影響甚鉅,且又於偵查庭與羈押庭,一再嗆聲出獄將繼續殺人,聲明法院從重量刑。
洪淨於庭審時態度反覆,台中地院審理初期,他承認犯行,之後又改口否認檢方指控,宣稱自己無殺人犯意,他並於本月17日最後辯論庭時說,本月12日於看守所曾吞下16顆電池,送至台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夾出來,他想要犯下一宗大家都能看到的刑案,才會傳簡訊給霸凌他的老師。
洪淨還強調,他自己遭受他人的霸凌,都沒有人看到,他想要犯下一宗大家都能看到的刑案(大案子),才會傳簡訊給霸凌他的老師,現在他知道自己用錯方法,他願意承擔錯誤,但是霸凌他的人還在外面,好像沒他們的事情,他認為不公平,他自認是很乖的小孩,人生犯下最大的錯事就是這起案子,「我是護理人,使命是要救人,不是要害人」。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